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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金斯伯格:对《嚎叫》的思考,再思考

米歇尔·拉姆梅尔
张白桦译

《嚎叫》的语言具有令人奇怪的“物质性”,我的意思是说它的数量(大量的语词),而不是指质量。我觉得后来谈及此诗中的狂热成分指的就是:情感不准确(是大量情感的奔流),因此用词、语言就不可能准确。抽掉了形容词与名词,无益于给事物命名—确切地说,无益于将诗人的意图固定在诗行里。

电影 《嚎叫 Howl》

这是一首“恶劣(bad)”的诗—这种说法不对。应该将它说成这样的效果,把愤怒的冲击在每一诗行—那种使读者从椅子上一跃而起的激愤,迫使他站起来踱来踱去地读诗。令人失望的是金斯伯格先生没有利用伸手可及的东西达到这种效果,相反,他用伤感、假装多情、佛陀以及关于永恒的空谈毁了诗。然而尽管这样,作家的许多品质克服了困难。他自然认识到自已需要、特别需要关怀和同情,而且自己内心拥有丰富的爱和欲,然而关怀和同情隐藏在累赘的、歇斯底里的语言背后。这样的诗,其中的愤怒,实在是太可珍贵,不能就这样消散在歇斯底里中。这种歇斯底里的情感变形,阻止了意象的出现。

诗行的奔流汹涌澎湃,富有活力。诗歌所在的焦点就是愤怒。愤怒是力量的源头,且自始至终保持一种相当平稳的程度。但这种愤怒不足以作诗。对词语的把握(不是联接词语与情感)太书面化(如多斯帕索斯)—愤怒如此精致,具有用描述性和不确切的词汇说出的特性。

诗歌不可能容纳一切或者说自制。

用不确切、残缺不全的形容词描述的一连串的恐惧可能会产生更大的震惊附加形容词耗尽诗人在概念中可能有过的所有精致的紧张感—却成了歇斯底里,而且诗歌的力量因难以捉摸和翻来覆去而丧失殆尽。合适的词(即找出来、选出来的词)不为太多的形容词所累,因为担心太吝于用词会遗漏观点。这里需要的正是吝于用词,这样才使诗摆脱形容词过多而导致的意义模糊而浮出水面。

诗的结构向歇斯底里发展。最后部分(注释)混乱一片,是这种结构合乎逻辑的结论。诗最后在自怜自狂中土崩瓦解。没有找到任何办法。诗人未能突围,诗未被说出。一切都“神圣”,其实在大谬不然。这种混乱,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是魔鬼。然而,人们通过倾听而听到了爱的诉求,实际上是对精神复活的需求,一种真正找到出路的需求,对一个意志消沉的朋友忠实而真正的爱一这位朋友听到了”,却如同听到了喧闹声中的声声回音。

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一样神圣的东西。这首诗从头至尾都是关于这一神圣东西的尖叫。

有几句诗行还算雅致:

疯狂与受难!”’( flips and crucifixions!)“…胸中颤栗的云和闪电……”(… shuddering cloud and lightning in the mind…)
挖据洛杉矶的正是洛杉矶自己!”(… Who digs Los Angeles Is Los Angeles!)(直接出自嬉普士之口)
他们整夜行走在积雪的码头鞋子满是血污期待着在东河畔有一道门打开通向一间房那儿充溢水蒸气和鸦片味儿…
(Who walked all night with their shoes full of on the snow bank docks waiting for a door in the East River to open to a room full of steam heat and opium
而他们反倒被迫进行真格的可无用的治疗诸如胰岛素五甲烯四氮唑电疗心理治疗职业疗法乒乓以及记忆缺乏疗法…(把“乒乓”掷于。“疗法”以及其他精神科学涅樂中间)的一高强与
(and who were given instead the concrete void of insulin metrasol electricity hydrotherapy psychotherapy occupational therapy pingpong amnesia” .”)
最后回到母亲身旁,把最后一本怪诞的书扔出公寓窗外,最后一扇门在上午四点关闭最后一架电话机扔向墙作为回答最后一间带有家具的房腾出空空只剩下一件精神家具,一束黄色玫瑰纸花在衣柜的金属衣钩在扭成一团,而且甚至这也是凭空想像,除了能指望的一点幻觉其他都是乌有一(wtb
mother finally., and the last fantastic book flung out of the tenement window and the last door closed at 4 Am and the last telephone slammed at the wall in reply and the last furnished room emptied down to the last piece of mental furniture,a yellow paper rose twisted on a wire hanger in the closet, and even that imaginary nothing but a hopeful bit of hallucination)T0A
以及他们失声恸哭在白色凄凉的体育馆内一丝不挂如同骷髅般的机械前颤果不已……)
Who broke down crying in white gymnasiums naked and trembling the ma.inery of other skeletons……)
(在同一选集里,在《一枝水仙》( An Asphodel)中,“处置”( treat)这个词带来的惊讶,它的用法、它所处的位置,这一切将这首诗定位于斯。)

但诸如“天使般头脑的嬉普士”这类短语只须说“嬉普士”就已足够。嬉普士不但不是“天使般头脑的”,而且与此相去甚远。这个形容词一味感伤,意味着提升不高的“美德”、“天真”,而没有哪个嬉普士名符其实,没有哪个嬉普士会默认这些品质(除非该诗人意在嘲讽—那么会有不错的效果—但从上下文看却颇为可疑)。诗歌题献者或诗中提及的那些人(也许除卡尔·所罗门先生以外)的疯狂和油嘴滑舌、天真无邪,不会唤起读者的同情。换句话说,人们置若罔闻。例如,克鲁亚克先生试图把佛教移植到美国:美国还有待于发现,靠我们每个人把佛陀与美国相联仅仅是给已经狼藉一片的场面再扔上一层垃圾罢了。佛陀是属于印度人的。那不属于我们。我们自己得去努力对付印第安人的恐怖,尽管它们像幽灵般驱之不去,但现在大体是局限于梦境以及屈指可数的几本好书的残篇断章之中。

论述克鲁亚克先生的工作还需要另写一篇文章。这里说它添乱恰如其分。

即:你不能宗教和艺术两者兼得。要求你付出绝对的关注和全部精力,艺术就已足够绰绰有余。也就是说,你不能既渴望永恒和佛教境界,同时还希望做出好诗来。两者只能居其一,眼睛只能瞄准一个目标。艺术与宗教制度,及至任何其他制度无关。

《嚎叫》一诗的风格,其自身的失误,确切地说就是这种撕裂—一分成了徒劳无益的两半,因为你无法明白:如果你渴望得到那个“灵魂”,那么你就得牺牲近在咫尺的更现实的“灵魂”。最后你两者都得不到。

诗人的愤怒不单指向现世生存的恐惧,还指向不可能得到的幻象。语言吃力地给幻象施以魔咒。他把它称之为永恒,他把它称为神圣,他把它称之为《国际歌》,他把许许多多不恰当的名词扣到它头上。他需要这种幻象,因为只有它可以使他恢复健康,治愈他的病痛、供养他“古老的联系”。该诗就是为了得到它而嚎叫。佛教毫无用处,因为它像基督教一样,它已经成为一种系统,而且失却了其最初观念中的所有力量和意义。

人们不得不回过头来抓住近在咫尺的东西,抓住他看得见听得清的东西,以及触手可及的东西。否则,将无太平可言,撕裂的感受会加剧,而且诸如精神心智、躯体之类曾一度存在的东西会在空虚的奔流中被融解。巨大的真空驻留于内,身体慵懒不堪,昏昏欲睡,两眼无欲无梦。无意间碰到这样的肉体,在电梯里,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碰到陌生人的手,就像碰到了生命中的某种死亡与虚空,令人不寒而栗,倒退一步。

这是某种类型的人,这就是金斯伯格。我到处都可以看到与他类似的人。他们放浪形骸,不知该干些什么,也不会照顾自己。他们有点像僧侣。优雅的种子是娇嫩的,在生长过程中一定要得到呵护。需要有一处庇护所,在这里,具有这种能力的一小撮人悄悄聚集在一起保持个性,从而使这些娇嫩的种子得以成长起来。黑山学院关门大吉了—那里的一切,不论是装备好的、装备不好的,还是心甘情愿的—没有钱。没有人对此有足够的兴趣,包括那些大胆而头脑清醒、慷慨大方的人尊重美国的教育,例如对好猎奇、好询问、好实验、好冒险的精神的培育。跳进去,但不要掀起涟漪。

大学做不到这一点,其他的庇难所(州立精神病院、工读学校、心理病院红十字保健护士)也做不到,缺乏必要的气氛:各种各样的人集中到一起搞艺术。让他们这些娇嫩的花朵绽放,去谈论一些事,有时去弄明白这事(人只能在精神病院胡说八道而这绝非问题的全部)。斯托尼波因特在艺术上过于矫揉造作—清醒、闲适、假冒……在孤独的情况下,极少有人能单独从事艺术当然,拥有这样气氛的人,我指的是那些需要集体创作的人,那些无法做到独立创作的人,不管怎样将创作出值得保存的一篇小说或诗歌,也许是一些小说或诗歌。物以稀为贵

一切可能性都不容错过或者,再“嚎叫”一次,在现代

1983年3月再次读了这篇评论文章之后,米歇尔,拉姆梅克又写下了下列补充文字:

《嚎叫》实际上感动了一代人,疏通了直接来自惠特曼的波浪式节奏涟漪中的活力。时至1983年的今日,当这头古怪的、咆哮着的野兽初次步履蹒跚地从地底的美国心脏出现时,人们很容易认可上述观点。它的意象和节奏的令人惊讶的粗鲁足以使整整一代人在他们的艾森豪威尔集体厕所里颤栗不已,或是因为兴奋或是由于恐惧。通常是两者兼而有之。大约1959年,我在加州的旧金山市读该诗时也为之颤栗过,随后给《黑山评论》写了篇评论文章,大抵出于对这种新的、陌生的、令人惊悸的大声嘹叫的抵触情绪才写的,因为他所嚎叫的正是我与当时许多人在含蓄婉转、玩世不恭的喃喃低语中才说出的。那篇评论实在不仅仅是我个人当时的态度,基本上是三缄其口,藏而不露的(从爱伦·坡的裹尸布中发出的令人作呕的蒸气),但同时也是令人狂喜和发奋的,因为它唤醒了当时的旧金山的活力—包括金斯伯格及其诗篇所释放的活力,尽管我当时像许多人一样,还无法承认或认可它,不知道它把我们所有的艺术和性的壁橱之门炸开了多大,从窥视孔到门的铰链的任何地方。

《嚎叫》这首诗不失为一剂了不起的泻药,而金斯伯格则是当时主要的排泄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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