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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金斯伯格:成为美国诗人的犹太人

艾伦格罗斯曼
徐芳译

就像爱尔兰人一样,犹太人总认为自己是人类历史中的受难者。令人费解的是,在接近十九世纪末,此前从未写过一首有影响的英文诗歌的爱尔兰人竟然创作出了一部具有世界重要性的文学作品”。今日美国这位犹太诗人就如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英格兰那位爱尔兰人。从文学角度看,他从一个小圈子里脱颖而出,带着文化的神秘性进入了英文写作主流。这种神秘性源于他在历史上是受难者这身份,以及他与另一种语言的大量文学作品之间的联系。十九世纪末,爱尔兰人非常突然地发现他们的政治经历与整个现代史有着象征性的联系,并且他们的古典文学还为阐释那段历史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神话学资源。而现在这位美国的犹太诗人也致力于解释自身所扮演的历史角色的意义。同时,犹太人也拥有另一种语言的大量文学作品—例如,《犹太神秘经典》—其对于英语文学来说,仍然是一种未经开发的象征主义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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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特文学复兴中,没有一个英裔爱尔兰诗人从一开始就是爱尔兰精神本质的颂扬者。当“变得爱尔兰化”对于他们来说很有用的时候,他们便全都这样做了。同样,犹太诗人中也出现这样的倾向,过去他们的作品未得到公正的文化认同,现在,像《犹太人的诗》这样的作品又重新出现了。在金斯伯格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发展过程。他最早的诗(《空洞之镜》,图腾出版社19651年重印本)在文化界默默无闻。他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嚎叫》,诗人系列袖珍本,1955年版)的标题来自于布菜克,并且作为一种被称为“Beat’”的、结构完整的亚文化的一部分出现。“Beat”亚文化取代了过去的种族和政治亚文化,它们曾为社会弃儿构建了自己的圈子,从而帮助他们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金斯伯格最近的诗集《卡迪什》有一个意地语的标题,尽管事实上这根本不是意地语的书。

现在差不多已经结束的Beat运动摈弃了社会道德规范,而且本质上倾向于神秘主义。虽然金斯伯格仍然在这场运动中占有位置,但除了是这个正在瓦解的圈子给了他一个不太好的名声和一种独特的语言之外,他很明显地用犹太文化的神秘性作了自己诗人身份的新背景。金斯伯格的诗属于那种古怪的、近乎后幽默的诗歌流派,这种流派产生于二战后的美国,其最伟大的代表人物是那个放纵的加尔文教徒(天主教徒)罗伯特洛厄尔。金斯伯格这位战后美国诗人的典型文学态度就是一个幸存者—个不能确信自己还活着的人的态度。由此,犹太人作为一个象征性的人物显现出他真实的历史身份。这种态度可以从一个由欧洲死里逃生到美国的幸存者的话中推出:“有那么多像我一样的人死了,而且我的存在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偶然事件,所以我怎么能确信自己没有死,而美国不是地狱呢?更何况,所有的社会评论家都说它是地狱!”金斯伯格的诗是一种末世文化环境里的诗。它是犹太人的诗,因为犹太人是历史上受难者中最具象征性的代表。必须牢记的是,金斯伯格诗中的美国犹太人形象与艾略特诗中的欧洲犹太人形象完全不同。艾略特笔下的犹太人是我们熟知的与夏洛克和“丑陋的美国人”相似的形象。金斯伯格笔下的犹太主角则是偏激的年轻犹太知识分子的典范,出生在不适宜的时间和地点,现在既没有社会地位又没有政治地位。他已用尽一切方法以取得个人身份,性也好种族也好都用过了,然而,他仍然决定歌颂他的存在和属于他的历史时刻。

普遍的观点认为,金斯伯格在《卡迪什》中主张的是从经验中已不能得到智慧。在不久前与另一位Beat作家的谈话中,我惊奇地发现金斯伯格竟被视为“狂欢意义上的”作家。人们会认为狂放不羁的人在他寻欢作乐的过程中应当享有更多的快乐,而事实却正好相反。金斯伯格惟一的主要诗篇《嚎叫》是对作为智慧来源的经验的消逝所作的哀悼。通常,在金斯伯格和其他Beat作家中,“智慧是个重要的专业术语。如果说有两种关于智慧来源的说法,第一种认为最伟大的智慧的产生与经验有着最密切的联系,典型的范例如俄狄浦斯的故事;第二种则认为智慧的产生与经验没有什么联系,例如苏格拉底耶稣—那么,金斯伯格则代表这样一种文化,最初是按第一种说法,用尽经验以获得智慧,然后,与其说是怀着确信的态度,还不如说只是断然地转向第二种说法。金斯伯格让自己表现为一种非宗教文化里最后一个明智的孩子,这种文化的目标是要重塑这个世界和其灵魂之间的关系。

如同对于索福克勒斯一样,对于金斯伯格来说,与经验的最终联系的象征便是对母亲的占有。不用说,从通常的犹太家庭社会学角度看来,没有什么是更可预言的了。但是使得金斯伯格的观点显得如此彻底地与众不同的是他证实了母亲的死,以及经验背景本身,都可作为价值来源。在构成了《嚎叫》最初一百五十行的长句的末尾,叙述者重犯了俄狄浦斯的罪行,并且也毫无改变地感到罪恶。金斯伯格笔下的纽约是某一类型的底比斯,诗人如同君主穿行其中,并且由于某一可怕的、不恰当的改变而成了预言家:但是,除了在底比斯以外,却并不存在全诗背景既是肉体的也是种族意义的。《卡迪什》中那位女性的原型是一个多重人格的、妄想狂的老年妇女(“手术疤痕,胰腺腹部手术疤痕和伤口,还有流产阑尾切除,脂肪上留下的缝合切口如厚厚的拉链一般丑陋……”),为希特勒和死亡的阴影所萦绕,在疯人院过着猥亵且被遗忘的生活。

这便是金斯伯格眼中的犹太母亲,同时,也是他眼中的舍金那以色列流浪的灵魂。金斯伯格是以色列最后一个尽责的儿子,在母亲的坟前,在犹太人民象征形象的坟前,朗诵着《卡迪什》。金斯伯格的神秘主义是典型犹太式的,就如同《犹太神秘经典》是犹太式的一样。

就像 Gershom Scholen最近提出的,“犹太神秘经典”式的神秘主义的根源深深地根植于基督诺斯替教”。如同大多数犹太神秘主义者,对于金斯伯格来说,诺斯替教的态度体现了犹太人想从历史中重塑自我的心态。在《卡迪什》中,那位犹太母亲总是幻想着被朋友和敌人,被她自己的母亲和丈夫,被罗斯福、希特勒和艾萨克博士,甚至被历史本身追捕。她拥有个精神病患者的理想主义并将其遗传给她的儿子,最后以一种极不光彩甚而可以说是猥亵的方式死去。金斯伯格在她的坟墓上树立起一个形象,它不再带有种族色彩,也不再沉迷于历史上的犹太人之谜。对于娜阿米的死,他哭喊着:

“啊,荣耀的缪斯使我诞生于子宫,让我开始神秘的生命的第一次呼吸而且教我说话和音乐,从你痛楚的思索中我最先领悟到幻想的真谛

头颅不断受到折磨和抽打—何等狂乱的幻念如此可恶竟驱使我六神无主逃离自己的躯壳去追求永恒直到我去那儿为你找到平静,啊,诗歌一为整个人类去寻访初始的本原

死神你是宇宙之母!此刻,永远把虚无和赤裸套在你身上吧,也把白色的花儿束在发上,你的婚姻之门从此关闭了就在那太空之后一任何革命都不能将你的处女贞洁摧毁一。是细啊,我命运中出现的如嘉宝般美丽的女人

同时,金斯伯格在诗中还试图证实历史本身的消亡,以他的母亲娜阿米为化身的犹太人便是这种消亡的象征。他还试图建立一种超越历史的新背景,他自己的诗是这种背景的标志。他的母亲,或者说被称为缪斯的以色列人,是这种背景的象征。

奇怪的是,金斯伯格在美国的文体学史中为他独特的犹太诺斯替教形式找到了一种先例。金斯伯格,从某种程度上说,一般的Beat运动都认为自己是先验主义修辞文体的继承者。金斯伯格自己认为其风格是“希伯来梅尔维尔式”的。爱默生的先验主义,与其说是在斯宾诺沙的《伦理学》中,不如说是在莱布尼茨的《物理学》中得到体现。它提供了一种国民主义倾向,使金斯伯格能将他的“天使的疯话”与之结合起来。这种国民主义与民族性的结合表现了这位美籍犹太诗人的特殊位置,他既认为自己是美国人,但同时又在某种特殊意义上总认为自己属于犹太人,是外国人。

金斯伯格想将惠特曼作为其先验主义理想这种特殊形式的鼻祖,很明显,这一企图从最广大意义上来说简直是荒唐的。惠特曼式的风格建立于对世俗的赞美,将其作为感情和个性的取之不尽的源泉。从另一方面来说,金斯伯格的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被损毁的意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肉身的死亡,并试图在新的肉体上重塑自我。如同犹太人的精神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国际性的,或者说是超国家的现象,金斯伯格的诗歌文化,尽管它竭力想使自己本土化,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国际文化。《卡迪什》一开始,便与雪菜的《阿多尼斯》有着新柏拉图式的联系,还有对希伯来赞美诗的预言性的回忆,以及对基督教启示录的模仿。他的风格成功地唤起人们对于济慈、哈特克兰、威廉·布莱克、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圣经》钦定英译本,《白鲸记》那充满喜悦的文体,以及中国二三十年代充满智慧的文学作品译本的回忆。由于惠特曼身上的这种国民形象是金斯伯格自身的一种理想形式的坚定象征,于是金斯伯格与美国的融合便是通过努力使一种根本上是属于外国的意识形态美国化。对于金斯伯格来说,想要作为诗人生存,那么必须用诗人身份替代民族身份。

金斯伯格的诗,就其作为美国诗歌而言,表现了一种要从一个完全不同于任何传统的角度重建道德文化的思想。他的诗歌形式—单句的极为一体化的造句法一被推崇为某种具有个人色彩的新语言的模型或典范。就像犹太神秘哲学家一样,金斯伯格认为他所用的语言,甚而构成这些语言的字母都是活生生的东西,它们以自己的形式表现了对“人类贫乏语言的构句法和韵律”的重新创造关于自我同一性的理想代表了身体与灵魂之间相互关系的合理性,它来源于威廉·布莱克的英语诗歌。布菜克自己则借鉴了斯韦登伯格的作品,伯麦作品的罗译本,弥尔顿的作品及其他来源,其中许多属于使犹太神秘主义从中产生的那种文化。金斯伯格以其独有的方式汇集了所有这些古老的充满激情的灵魂的呐喊,并将它们作为破灭的希望的缩影,置放于书页上。

在金斯伯格看来,他的敌人是摩洛克。简单地说,“摩洛克”的形象代表了这个客观世界,而美国的经济文化则是这个客观世界中造物主般的创造者。正是摩洛克,或者说资本主义,摧毁了灵魂,并使“天使”走上对新世界的狂热追求之途。同样地,在犹太神秘主义传说中,新教徒也试图毁灭自我,沿着进化的混沌状态返回子宫,返回他的根源所在的原始物质。令人惊讶的是,金斯伯格用以表达心目中敌人的形象,有一些竟是在传统文化中用以表达犹太人角色的形象。需要确认的是,对于犹太文化的一种矛盾心理贯穿于金斯伯格的作品中,这似乎是他在公共场合表白的一个重要部分。

毫无疑问,在金斯伯格的《卡迪什》中,犹太母亲的死亡,以及由母亲加给儿子的个体负担所隐喻的文化的代代相传,是对于在美国的犹太人以家庭为中心的文化内涵和传统社会学如何传承的问题最重要的英文记录。但是,金斯伯格用以面对以色列死亡问题的神秘主义,也许不如他用以表述此问题的诗歌重要。正如我在前文所述,在美国还没有犹太诗歌的先例,就像是在罗伯特洛厄尔之前没有天主教诗歌的重要先例,在济慈之前在英格兰也没有爱尔兰诗歌的重要先例样。一方面,金斯伯格用他的犹太文化作为表现美国价值文化普遍状况的一种方式,没有毫无意义地依赖于熟悉的形象。另一方面,他把自己表现为一个随他母亲死去的犹太世界中惟一活下来的孩子。我们可以注意到,正是就这位犹太诗人发现并证明犹太文化死亡是必需的这一点而言,在美国诗歌中犹太的象征手法才开始存在。

以标题为《嚎叫》的诗集为主要代表的金斯伯格的早期诗歌,比起我们正在讨论的诗歌来说,风格要远为轻快得多。在写作《嚎叫》到《卡迪什》的过程中,金斯伯格已失掉了他的幽默,而且有了一种对于诗歌模式应有的含蓄来说甚至并不适宜的恐怖。在《卡迪什》中,金斯伯格的主要艺术贡献是一种真实的精神病似的坦率,这种坦率与其说是像诗歌,不如说是像某种真实的体验作用于读者的心灵,它是如此地可怕,以致让人无法理解。对于美国这个没有从骨子里感受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家来说,犹太人也许真的是对于那种恐怖感受最合适的阐释者。

无论是作为士兵还是作为平民来经历二战,金斯伯格自己都太年轻了。如同对于其他同一时代的美国诗人一样。对他来说,那种极端的形势,美国对被炸城市的报复,以及集中营,都已成为精神上的疾病和个人生活中的恐惧。就这一意义而言,正如金斯伯格表述的那样,犹太家庭成为了美国灵魂遭受个人痛苦的典型。在近期的美国诗歌中,将历史的恐怖用纯粹的精神痛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一趋势,似乎已是司空见惯。这是斯诺德格拉斯的《心针》( Heart,’s Needl)塞克斯顿的《致疯人院》( To Bedlam)以及最近杜干的《诗集》的共同主题。然而,金斯伯格的看法比以上任何一位都更加偏激。我倾向于认为,正是因为犹太神秘主义,金斯伯格才可能有那样根深蒂固的痛苦。

现在,我将重新回到我在本文开始时述及的美国诗歌的问题。很明显,金斯伯格用犹太文化作为冲出“Beat风格的文化死胡同”的出路,并进入到美国知识界的灵魂中。同样明显的是,金斯伯格之所以用了犹太题材的东西,仅仅是因为它正在转化为别的东西的过程中。对犹太世界消亡的证实,非常可能是,并可能将一直是富有特色的犹太题材。不过,尽管如此,金斯伯格已经有了这样的观点:如果重要的犹太诗歌也要成为重要的美国诗歌,那么,它的风格应该受命于由美国诗歌论所构成的认知领域,而不是受命于由传统的美国意地语作家所构成的认知领域。

犹太诗歌要成为美国诗歌,基本标准是要与英美文学界的写作规范密切结合。只有在英语国家人民伟大文学传统的支持下,犹太形象和犹太的历史态度才能成为美国重要的诗歌题材。金斯伯格似乎是因为其本质中固有的坦诚,而不是刻意做作而成为一位犹太诗人这一事实,使其诗句中真实存在的犹太意味得到了认可。发生在金斯伯格身上的事是:意识到过去文化身份的破碎,从而导致其回到甚至更加原始的道德符号,例如那些根植于中世纪犹太神秘主义土壤中的符号。《卡迪什》中母亲的死亡代表了狭隘文化的消亡,并且,当需要为这种消亡进行哀悼并在更为本质和不受时间限制的形象里重新找到身份归属的意义时,有了这首诗的出现。

犹太教是一种与历史无关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以文化和语言的狭隘主义为代表的一种对历史的偏见阻碍了犹太教的符号进入英美文学界。比起最近出现在期刊上的犹太诗歌来说,在济慈和法国象征主义者对神秘哲学的运用中,有更多基本的犹太神秘象征主义手法。在超越狭隘概念的过程中,犹太情感辉煌地尽管是不太确定地,入侵了美国文学界,而金斯伯格是这种入侵的一个代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犹太母亲的死而吟作的《卡迪什》居然根植于叶芝和惠特曼的语言中,虽说未必不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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