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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金斯伯格与惠特曼(1)

刘树森
金斯伯格虽然已于1997年4月5日作古,但他如同惠特曼一样,并非生命亡故即可盖棺定论的诗人。对于他的诗歌创作,学术界与普通的读者素有争议,褒扬者盛举他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美国诗人,贬低者则斥骂其为平庸堕落的文人,毁誉参半者也大有人在。大体而言,以往对于金斯伯格的研究倾向于将他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或者社会力量,侧重探讨他乃至其诗歌超溢出艺术范围之外的价值和影响。笔者拟从历史语境、创作思想以及诗歌话语的特征等方面入手,对惠特曼与金斯伯格进行比较研究,希冀由此加深对于作为诗人的金斯伯格乃至关于美国诗歌流变的认识。

电影 《嚎叫 Howl》


作为诗人,惠特曼与金斯伯格都可谓大器晚成。1855年《草叶集》初版问世时,惠特曼年已36岁。此前,他的文墨生涯已经长达十七年,在布鲁克林是小有名气的报刊编辑,著述包括中短篇小说、散文和诗歌,只是无一具有堪与《草叶集》相比拟的价值及影响。1956年,30岁的金斯伯格因出版诗集《嚎叫及其它》诗选而一举成名,而他的诗歌创作生涯则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在哥伦比亚大学求学的时代。就主题、题材与格律形式而论,金斯伯格的早期诗歌创作尚未显露锋芒,常以包括十四行诗与民谣在内的传统诗体叙写浮泛或空幻的个人情怀与思绪,明显有别于后来以《嚎叫》和《卡迪什》为代表的诗作。在《诗选:1947-1980》中,金斯伯格将1956年前创作的绝大部分诗歌汇入组诗《空镜:愤怒之门》,以组诗的标题画龙点睛,形象地概括了其创作过渡时期的基本特征

T.S.艾略特认为,25岁开外的人仍要写诗,就无法再以个人天赋作为创作基础,而必须依傍历史意识;历史意识的内涵指涉历史与现实两个范畴,可以使诗人在创作中“最强烈地意识到他自己的历史地位和他自己的当代价值”。对于惠特曼与金斯伯格而言,情况的确如此。惠特曼之所以成为诗人,主要有赖于时代的陶冶以及个人的抱负与努力。祖辈没有遗传给他诗人的禀赋,父母也没有为他提供读书早慧的机遇。他仅读过五年小学,11岁开始务工,同时坚持自学,广泛涉猎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等方面的书籍。约略从1838年开始,他成为家乡亨延顿一家名为《长岛人》的周刊的编辑,此后十几年也主要在布鲁克林等地充当多种报刊的编辑谋生。这一行当使他有机会广泛地接触社会,深人地认识社会,在阅历、文化水平、思想能力等方面都不断得以充实。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编辑,他有机会使自己的见识和见解见诸于报刊,以带有倾向性的话语导引读者的视野、情趣与思想,进而干预舆情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与模式

价格低廉的报刊如同各类教育机构中的普通学校一样。它们可以驱散无知的鸟云,使大批的人们变得聪明、能干,能够胜任共和国自由民的责任。

上述引文出自惠特曼1842年撰写的一篇社论,典型地反映了他之所以长期从事报刊编辑工作的动机。这一时期的经历,对于惠特曼后来步入诗坛并成功地创建犹如空谷足音的民族诗歌话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美国人的先辈在国家独立之后便呼吁创作自己的民族文学,但是这种呼吁真正成为一种具有影响力的声音,历史已经进入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后期。伴随着地域扩张以及物质文明的迅速发展,美国呈现出勃勃的发展生机,爱默生等思想文化界的精英审时度势,奋力鼓吹创作美国的民族文学,培育与其物质文明相称的民族文化人格,促使美国人从欧洲传统思想文化的无形禁锢中解脱出来,以便真正在精神上独立于世,实现美国社会在物质与精神方面的平衡发展。与社会物化形态文明的发展不同,文学的发展需要比较复杂和长期的孕育期。十几年之后,《红字》(1850)、《白鲸》(1851)和《汤姆大叔的小屋》(1852)相继面世,标志着负载美国本土文化特色的小说终于应运诞生了。作为最古老的文学体裁,诗歌在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文化氛围中仍旧是最有影响的文学形式。布莱恩特爱默生、朗费罗甚至爱伦,坡等才华横溢的诗人都曾竭力为创作民族诗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的创作虽然不乏力作,某些作品甚至名噪一时,但毕竟没有突破性的建树,即使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它们并非美国人翘首企盼的民族诗歌。

换言之,美国诗坛虽然并非沉寂,但大多为浮华模仿之作,浸润民族文化与个性宣泄民族精神的诗歌似乎还仍然是遥远的理想。在这一历史文化背景下,惠特曼注意到了美国民族文化结构中的空白地带,开始思考自己能否致力于创作民族诗歌。并以此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

经过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至五十年代初期在创作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准备,惠特曼于1855年7月4日出版了第一版《草叶集》。选择在美国独立纪念日推出《草叶集》,显然旨在凸现该诗集作为民族史诗的价值与意义。惠特曼自豪地将自己称为“美国诗人”( the American bard),在他看来,“谁若是想成为最伟大的诗人,直接的考验就在今天”。此外,他与古往今来的诗人不同,不再将其视野定位于历史或者现实社会中的局部,也不再缠绵于个人的情感和命运,而是立足于整个国家的现实,塑造一种理想的人格形象,描摹有关整个民族发展前景的想像

把握生命中难得展现的脉搏(即人自身伟大的自豪感)
歌唱个性,勾勒未来的事物,我设计未来的历史。

上述创作策略贯穿惠特曼的整个创作生涯。惠特曼还直言不讳地宣布,他所承担的职责是时代赋予的大任,即作为整个民族的发言人歌唱美国人民乃至全人类,以别具一格的诗歌话语开创一个崭新的时代。

一首伟大的诗歌同样属于世世代代,属于所有的阶层和肤色以及所有的部门和派别,属于一个女人有如一个男人,属于一个男人有如一个女人。
一首伟大的诗歌对于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来说,绝非终结,而是一个开端。

金斯伯格与惠特曼都是由社会现实激活而诞生的诗人,他们的诗歌都具有地地道道的美国民族特色,但又有差异,无论是在美国诗坛还是世界诗歌史上,都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丰碑。如果说惠特曼是时代呼唤出来的赞美诗人,那么,金斯伯格则是现实压抑出来的批判诗人。与惠特曼自学成才的情况不同,金斯伯格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毕业于享有盛名的哥伦比亚大学;父兄均能作诗,对他在文学方面的启蒙和影响显而易见。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金斯伯格从家庭与社会方面受到的负面影响,对他的诗歌创作生涯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他的父母均为俄裔犹太移民,作为少数民族始终在心理上认为自己处于美国社会的边缘地带。母亲娜阿米政治上激进,因担心遭受美国政府迫害而导致严重的幻想狂,每每发作便歇斯底里,夫妻关系失和。金斯伯格自幼同情母亲,时常去医院陪伴她。恐惧、孤独和绝望的心情始终与他相随,少年时代开始染指同性恋。他变得越来越内向,敏感与胆怯在他的内心造成不断膨胀的张力,致使他过早地告别了孩提的天真,小心翼翼在异化的社会氛围中生活。

1945年,19岁的金斯伯格萌生了写诗的念头,并得到了父亲路易斯金斯伯格的鼓励。父子平常少有沟通,儿子因父亲疏远患有精神病的母亲而心存嫌隙,彼此缺乏理解。父亲希望儿子步他的后尘,写作四平八稳的传统诗歌,并戏谑儿子说:在金斯伯格家的父子三人中,父亲与长子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诗人了,惟有艾伦还尚未出道。父亲理解不了儿子写诗的欲望是因为需要一个宣泄内心压抑与苦闷的途径。

在金斯伯格发展成为诗人的过程中,社会历史环境的影响尤为关键。本世纪上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导致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的畸形发展。一方面是由于美国的地理位置以及在战争中的态度和地位,社会得以膨胀发展,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而在另一方面,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以及战争给所谓文明社会以及人的精神所造成的毁灭性灾难,使人们对于自柏拉图以来历代贤哲探索和建构的理想的理性世界失去了信仰,对人性的本质产生了怀疑。如果说,十九世纪之前国家之间抑或民族之间许多规模较大的战争,都涉及到宗教信仰的因素

而对于二十世纪的世界大战而言,则很难将其原动力归结于宗教根源。因此,在二战后的美国社会中,西方传统宗教似乎再也无济于事,无法平复人们身心两个方面的创伤。加之由于东西方意识形态的两极分化,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颠覆性的相互渗透,以及旷日持久的战争威胁等方面的因素,国家机器变本加厉地控制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诸如利用臭名昭著的麦卡锡主义迫害具有共产主义信仰或持有政治异见的人士,剥夺或限制公民的政治权力。1855年,惠特曼以饱蘸激情的笔触写道:“在世界上有史以来的所有民族中,美国人可能具有最丰富的诗人气质。合众国本身实质上就是一首伟大的诗歌。”这一信念是惠特曼投身诗歌创作、“设计未来的历史”的根本基础,然而他并没有料到二战后的美国社会却与他挚爱与憧憬的理想的祖国形成了如此强烈的反差。

历史向来如此:无论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青年往往都是社会的晴雨表。在二战后的社会环境中,青年一代首先表现出躁动不安。但是由于他们在社会中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以及异己的社会的高压氛围,他们表述自己的思想与情感的方式受到很大限制,自然容易求助于吸毒、性等反道德乃至于近乎自虐的行为方式排遣内心的愤懑和反叛情绪。金斯伯格自然也无法超脱,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他耳濡目染的都是一派病态、荒诞、失去理性的景象。他自己特殊的家庭背景又使他比同龄人平添了许多苦闷和忧愁,也使他有可能更深刻地感悟人生和认识其所处社会的本质。他21岁时写下一首题为《在社交界》(“In Society”)的诗,该诗英文标题中的“社交界”一语双关,也可以理解为“社会”,因此,诗中描写的情景也可以说是诗人刚刚开始见识的社会的缩影

我走进鸡尾酒会会
大厅,看见三四个男性同性恋
一同用同性恋言语交谈。
添的中因置
我想表示友好,但是听到富,面在一面大
自己用屁股言语向一个人打招呼。
“我见到你很高兴。”他说道,于是转过脸去。“嗯。”我陷入了沉思。

我吃了一个纯肉的三明治;一个硕大的人肉三明治,
我注意到,当时我正在咀嚼它
它还包着一个航脏的屁眼

在金斯伯格的眼中,人与人之间要么依靠性关系来维系密切的联系,要么隔阂、冷淡、疏远。整个社会犹如“硕大的人肉三明治”,繁华的外表之下掩饰着肮脏、丑恶的东西,正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是现实中的人们,如同“咀嚼”人肉三明治”的“我”一样,虽然身处异化、充满敌意的世界,却仍旧麻木不仁,虽生犹死。金斯伯格后来将这首诗作为其一生创作的作品集大成者《诗选1947-1980》的开篇之作,足见它在诗人创作生涯之初的地位。

金斯伯格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求学生涯,对他属意诗歌创作产生了决定性的导向作用,也基本上决定了他日后的创作基调。就学期间,他主修经济学,但先后结识了崇尚文学的学生杰克·克鲁亚克和研究人类学的学者威廉巴勒斯。后者比金斯伯格更为成熟,生活也更为放荡不羁,既是同性恋又吸毒,对他的人生哲学生活方式,情感方式等众多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金斯伯格后来声称,巴勒斯和克鲁亚克“教给我的东西确实比哥伦比亚大学还多”。巴勒斯比克鲁亚克和金斯伯格年长十余岁,毕业于哈佛大学,在语言学、文学和人类学方面受到过良好的训练,在研究工作之余根据自身吸毒和同性恋的经历尝试小说创作。他的《瘾君子:一个没有得到拯救的吸毒者的自白》和《裸体午餐》等小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出版后,以坦诚的态度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充满政治迫害、同性恋、吸毒、绝望和放荡生活的真实世界。尽管克鲁亚克后来成为所谓“垮掉一代”的精神领袖和发言人,金斯伯格也以这一流派的核心人物闻名,他们的成就和声誉都在巴勒斯之上,但当时却都对文学所知甚少,自然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巴勒斯的启蒙和指教,开始相信对于在当时社会环境中处于社会政治与文化边缘的人们来说,惟有文学可以作为表达思想与情感的强有力的方式,也可以由此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最大限度地辐射其影响。克鲁亚克很快热衷于创作小说,他的两部作品《小镇与城市》和《在路上》后来成为“垮掉”派在小说领域的代表作。金斯伯格则选择了诗歌创作。一则因为他自知缺少小说家谋篇布局的心计与铺陈叙事的耐心,无意盲从巴勒斯和克鲁亚克而执著于同一种文学体裁;再则因为他原本就具有诗人的气质,后来又在阅读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病玫瑰》一诗时聆听到诗人亲自朗读此诗的声音,于是从“精神之玫瑰,光之玫瑰”中领受了诗魂的灵性的启迪。而有志于师法惠特曼,自觉努力使自己的诗歌成为美国社会生活与文化中的一种强有力的话语,则是他开始诗歌创作以后的事情,因为逐步深化了对于自己作为诗人的历史使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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