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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夕爷》 + 难念的经 - 周华健

皇天在上,我没有存心美化哀伤,我只是随着旋律记下我一些遭遇,情绪,体会。即使勾引过别人的眼泪,也勉强算是场功德。能医不自医。我一斗气,可能就立地成拂。我很快乐。——林夕

曲名:难念的经
歌手:周华健
作词:林夕
作曲:周华健
所属专辑:林夕字传2
发行年代:2007
风格:粤语流行

夕爷

文/梁文道

在北京的一场活动里,台上的大屏幕正在放映一小段录像,其中有一段林夕的访问。林夕一亮相,台下立刻耸动起来,甚至有人尖叫“林夕呀!”。目睹这个场面,让我想起从前和他做同事的岁月。

林夕不常上班,他用不着。林夕也不开手机,因为他不需要。要是哪一天下午,他睡醒了,词也暂时写完了,心情甚好,决定回来巡视一下,公司里头就会为他酝酿出一股奇特的紧张气氛。通常是由他走进大门那一刻开始:从保安到各级员工都要奔走相告,然后有人打电话告诉我:“夕爷回来啦!”。无论正在干什么,我都要暂时放下,和大家说一声:“夕爷回来啦!”,而且人人都明白都谅解,任由我丢下会议不管直奔上楼。跑到他那一层,每一个人都会抬头跟我说:“夕爷在办公室里。”一进门,就能看见许多人围着他,其中几个是公司里的资深“创作组长”,他们轮流负责为他出去买下午茶餐。而我们的夕爷,则一边吸着烟(这里是全公司除了老板办公室以外唯一可以吸烟的房间),一边检阅桌上堆积如山的信件,然后慢条斯理地打开下头准备好的茶餐,看一看,闻一闻,偶尔留句评语:“我还是不吃了。”

在我的记忆里,这些片段总是和《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头的某种场面混杂在一起:那种山西财阀从外地回到自己的山庄,一路上红灯点起,沿路还不断有人高喊“老爷回来啦!”的场面。我们一大堆人等着见林夕,谁要是有幸能和他说上两句,他的房门还真该挂上盏大灯庆贺一下。

千万不要误会,夕爷绝对不是肚满肠肥的大老爷;他很瘦,简直是太瘦了。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总是在一段话与另一段话之间稍作停顿,就和他写的文章一样,休止符用得比较多。他对人和善,不怎么见他动气。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大家就是喜欢用一种对待老爷的方法来对待他,在他的态度配合下,就会营造出强烈的喜剧感。

北京的朋友说,林夕去他们那里演讲兼签名售书的时候,会场里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任何作者要是遇上这光景,都会加快手腕运动的速度,把自己变成签字机,务求以最短的时间照料最多的读者。可林夕不这样,他竟然唤人祭出砚台笔墨侍候,坚持要用毛笔来为读者签名留言。于是几百人列队翘首以待,心急如焚又不好出声催促。林夕身边的工作人员则满头大汗,拼命磨墨,但怎么磨都赶不上读者的热情如火,墨池一下子就干了。现实所迫,他们试探性地问:“不如换用现成的墨汁吧?”。再后来,连林夕都觉得不对劲,这么签恐怕得在现场留宿一晚,才勉强地拿出一只科学毛笔。朋友忆述,当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唯独夕爷脸上不免有一丝惋惜的神色。

如此爷字辈的人物,而我却要斗胆猜测,在某些方面我和他应该算是知己。比如说我们的烟瘾,我们学佛(我第一次参加禅修营回来,他最关心的问题是:“几天不抽烟,顶不顶得住?”);还有,我们都喜欢月旦时事。那时我见他读报读得甚是专业,一天七份,而且意见很多,就劝他动手写点东西。果然,他真写了,而且写得乐此不疲,专栏的数量够他连年出集子。可是,我很明白自己还不算是他的老友,因为我不曾上过他家。香港人一般不作兴邀人上家里头玩,除非大家真是特别亲密。但我的意思还不只是我与夕爷不够亲密,而是我因此没有机会亲身见识他那最核心的癖好:那就是他对家居布置的兴趣,以及那已成传说的搬家瘾。

曾经有一段日子,香港人以为楼市是种只会升不会跌的市场,于是人人醉心炒楼,又或者努力存够第一笔钱“上车”,然后直驶快线飞黄腾达。那段日子,香港的最大产业就是地产业,而香港经济主要的产品就是楼房。那段日子,许多商场原有的时装店、玩具行和小食肆都关门了,换上一间又一间小地产代理行;原来展示商品的玻璃橱窗贴满一大片楼盘广告。这样子的商场有什么好逛呢?难道一家人、一对情侣闲来无事逛商场会莫名其妙地买个单位回家?但事实的确如此,我们香港人都有过徘徊在地产代理行门前window shopping的习惯。

久而久之,地产商带人参观新开发楼盘的“看楼团”变成了报名人数最多的旅行团。很多人周末休闲的最佳消遣就是去“看楼”,参观那些修饰华贵的示范单位,想象日后的美好生活:付出一个下午,你便得到一次精神上的满足。

刚认识夕爷的时候,我实在不敢相信他竟然也是这种人,这种庸俗的香港人。歌词明明写得那么玲珑剔透、洞悉世情,怎么也会染上这等穷极无聊的癖好,四处跑去看楼呢?但不由得你不信,他真爱看楼,而且还爱上了搬家。明明已经住上了凡人艳羡的豪宅,但他仍然乐此不疲地搬,仿佛最美好的家始终是下一个家。

可搬来搬去,他还是没离开过香港,他说:“有生以来,我连一厘秒移民的念头都没有过。自小已很喜欢看香港地图,并把火柴盒当楼做楼宇,砌成太子道、弥敦道、窝打老道。”尽管如此,这位在当今华人世界里有井水处便有他的著名词人还是忍不住手,要在这几年里改行写评论(或者以评论为主的杂文),批评一下他所爱的香港。

透过这批文字去看现在的林夕,我实在不敢相信他居然会把主要的矛头指向港人的购物狂心态(因为他自己就是购物狂),更不敢相信他会如此针对港人的买楼文化:“人生如寄,你以为那是你的房子,其实那不过是你在地球上生活的酒店,佛家所讲的成住坏空,所讲的住,是指我们肉身的暂住,但住字译得真好。房子供满后,身无所住,到了坏死,也离check out日期不远,性未达空,肉身也已成空”。

近年学佛,林夕渐渐变成了另一个人,多了份自省,乃能在他和他所爱的香港之间隔开一层观照的距离。他爱香港;然香港是一个人人被广告变成“潮流的羔羊”的地方,又由于他自己也是羊群中的一分子,所以这份爱就要反复提出来再三审视,他就得坦荡检索自己心里的欲望了。

搬家搬成习惯的他承认“以看房子为乐。每看一次都接受一次诱惑,如果搬来这里,我将如何装潢,哪件家具该放哪里,光是想象就乐上半天”。偏偏在某次搬家的前夜,他环视四周,才赫然发现:“在这满布身外物的纸箱堆中,说到底,我原来什么都不要,只要一部计算机可以让我继续写写”。

如此看来,这本书不啻是林夕的公开自省,也许还是一整代香港人的集体自省:我们长年追逐的,无非是种幻想;爷如林夕,难免也要误堕红尘,陪大家追逐一把。

摘自林夕《我所爱的香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林夕说:“自己感情的际遇和故事都写给杨千嬅,这些经历总结提炼成智慧后就由王菲来唱,其中的道理让陈奕迅来诠释,最后无法诠释的凄美都写给了黄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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