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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切瑟尔海滩上》读后感:“纯真”终结

原创 人鱼 在词语里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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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部风格丰富的作品中,麦克尤恩尽显才华。他模仿菲利普·罗斯,“嘲笑”亨利·米勒,效法纳博科夫卡夫卡,但是,他发出的是自己的声音,成就的是自己的风格。

“现如今用英文写小说,没有人比得上麦克尤恩。”这是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资深书评人对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评价。

这句溢美之辞也许有点儿美国式的夸张,但也充满了美国式的真诚。说起伊恩·麦克尤恩的语言文字,众所周知的形容词是“优雅”“纯正”“高贵”。在英文世界,如果没有读过麦克尤恩,你简直不好意思说自己读过小说。对于只能读译文的中国读者来说,虽然是隔着中文的外衣去感受英文的体温,依然多多少少能体会到麦克尤恩式的优美。

但麦克尤恩可不仅仅是一个“文字优秀”作家,相比他在文坛的实际成就和地位,这一荣誉未免有点儿“小儿科”。麦克尤恩是什么人?用余华的话来说,是一个在不到五十岁时就已享受“祖父级荣耀”的“文学巨人”。这个身份定位听起来显赫得有些吓人,其中可能带着余华本人的偏爱之情,因为他患有“麦克尤恩阅读后遗症”,但我们却不能断然说它不靠谱。因为,即便是以含蓄克制的英国式说法,也完全可以将麦克尤恩称为“现象级”的超级作家。

麦克尤恩制造的“现象”,主要是左手抓主流文坛奖项,右手抓市场销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很硬。他二十七岁时出版的第一部作品《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可算是在东英吉利大学写作班的“硕士论文”集结,包含了八个短篇。在这部风格丰富作品中,麦克尤恩尽显才华。他模仿菲利普·罗斯,“嘲笑”亨利·米勒,效法纳博科夫、卡夫卡,但是,他发出的是自己的声音,成就的是自己的风格。按余华的说法,他是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恰到好处,从这本书可以看到“一个天才是如何诞生的”。果然,此书面世之后在英国轰动一时,不仅被各大媒体纷纷评论,还获得了1976年的毛姆文学奖,也由此给麦克尤恩招来了“以文惊世”的罪名。

处女作之后的麦克尤恩,在文坛风生水起,佳作频出。1981年出版的《只爱陌生人》为他赢来了第一次布克奖提名。1987年,他凭《时间中的孩子》获得了惠特布雷德大奖。1992年的《黑犬》为他赢来了第二次布克奖提名。1998年,他凭借薄薄的《阿姆斯特丹》终获号称英国文学最高奖的布克奖。更神气的是,他后来连续写出的《赎罪》《星期六》《在切瑟尔海滩上》分别进入了2001年、2005年、2007年的布克奖决选名单(短名单),简直是写一部进一部。传闻说,因为《星期六》最终没有获奖,此届布克奖的评委会主席大发雷霆,放言:“这本书之所以输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嫉妒,另一个还是嫉妒。”备受好评的《赎罪》虽然在英国的文学奖上铩羽,却获得了美国的国家书评人奖。2011年,麦克尤恩还获得了耶路撒冷文学奖。

麦克尤恩的作品不仅获奖多,还很畅销。据说在地铁上处处可见捧读麦克尤恩的乘客,他的书几乎像地铁通票一样人手一册,简直达到了“普及”的程度。《在切瑟尔海滩上》2007年一面世便在英国本土卖出了十多万册,后又随着《赎罪》的热潮大卖欧美,而《赎罪》则在2007年底到2008年初连续数月蝉联《卫报》的畅销书排行榜冠军,以至于2007年成了“麦克尤恩年”。
这一切当然也得益于电影的推动。2007年,小说《赎罪》被改编成同名电影,随后获得多项国际大奖的提名和奖项,包括2008年奥斯卡奖7项提名、2008年美国金球奖最佳剧情片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奖的最佳影片奖等。当然,这并不是麦克尤恩第一次“触电”,之前的《只爱陌生人》《水泥花园》《无辜者》都被搬上了荧幕,其中《水泥花园》还获得了柏林电影节的银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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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用绵密细致、跌宕有致、丰盈饱满的语言,将丰富的感受、复杂的关系和意外的事件讲述得从容不迫、井井有条。这是麦式”道场”的一贯风格。有所变化的是”道场”的内容,每次都别有洞天,题材、角度、人物,各各不同,都堪称独特甚至是奇特。

作为一个“天才型”的作家,麦克尤恩最为难得的是状态非常稳定,从第一部作品开始,始终保持着优良品质,几乎不见有失水准之作。他的作品总是既有一以贯之的麦式风格,又各具独特性。所以,在他的十数部小说中,很难说哪一部是最为优秀的代表作。

总的来说,麦克尤恩非常擅于在”螺丝壳里做道场”,在短促的时间和紧凑的空间内,起承转合,环环相扣,抑扬顿挫,波涛汹涌。他总是用绵密细致、跌宕有致、丰盈饱满的语言,将丰富的感受、复杂的关系和意外的事件讲述得从容不迫、井井有条。这是麦式”道场”的一贯风格。有所变化的是”道场”的内容,每次都别有洞天,题材、角度、人物,各各不同,都堪称独特甚至是奇特。麦克尤恩常常在禁忌和敏感地带游走,“性事”“乱伦”“安乐死”“入室抢劫”等,都是他走过的“雷区”,但他走得毫无低俗、暴戾之气,既不战战兢兢,也不莽莽撞撞,而是风度翩翩,游哉优哉。

《在切瑟尔海滩上》尤其能说明麦克尤恩的这些特点。这篇小说本身就是一个微雕作品,人物只有两个,核心事件只有一件:爱德华与弗洛伦斯来到切瑟尔海滩度过新婚之夜,同为处子之身的两个人,一个对性充满了恐惧和排斥,一个是既渴望又紧张。经历了诡异、尴尬和阴差阳错,两个人终究没能迈过“性事”这个坎儿,第二天便分道扬镳,再无相会。麦克尤恩的描写就像是透过显微镜在雕刻,从心跳到对话,从毛发到表情,从床单的褶皱到盘中的蔬菜,从树枝的拂动到月下的身影,刻得细致入微、丝丝分明,又连绵不绝、丰裕充盈。以至于你在读的时候,忍不住会产生疑问:这个作家到底有多么锐利的目光,可以观察这么多、这么透?到底有多少神经元,可以产生如此丰富细腻的感受?到底有多少脑细胞,可以生发如此逼真的想象?又到底有多么强大的控制力,能将这一切安排得层层叠叠、条清缕晰?

虽然不知道麦克尤恩怎么能写出《在切瑟尔海滩上》,但可以肯定这是一部写得“又慢又细”的作品。它慢到一个动作要用一夜来完成,慢到一夜就像一生那么长。它细到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种姿态都有来龙去脉、前生后世,细到气味、颜色和声音都包含着不同层次的感受和情绪。奇怪的是,它读起来既不粘滞也不沉闷。这么多的心理和细节,重重复重重,竟然不显得臃肿。这么多的描述和表达,细细又密密,竟然不觉得啰嗦。麦克尤恩真不愧是“叙述综合症”患者,竟然如此能写、会写,把本来虚无缥缈的东西,写出了掷地有声的动静,把本来简简单单的动作,写出了千回百转的姿态。

但是,《在切瑟尔海滩上》绝非一部只有丰富感受和细致描写的作品,因为麦克尤恩并不是那种只会描写的作家。在一切的“慢”和“细”之上、在文字的精美和表达的丰盛之上,显现成形的,是麦克尤恩对那个“时代”及那种“人生”不无同情的淡淡嘲讽。爱德华的六十年代,也是麦克尤恩的六十年代,一个所谓的最后的“纯真”时代,那时人们似乎还抱有理想,还会满怀真诚地追求正义、公平和爱情,还执着于精神的力量。但果真如此单纯和美好吗?麦克尤恩用一种英伦式的委婉和幽默,掀起了面纱的一角。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爱情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看去上真挚、美好、纯净,其实不免虚幻,也无比脆弱,既面临着由传统力量如地位、阶层、环境等的差异所导致的尴尬和裂缝,也包含着由个人因素如性情、思想和心灵等的差异所导致的隔膜和误解。他们的相爱,就如所谓的“纯真”,少不了鸵鸟式的自欺欺人和视而不见的自以为是。而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虽然相爱却无力完成的“初夜”,也正是那个时代囿于“纯真”的无能和尴尬。

点睛之笔就在最后。爱德华备感屈辱地拒绝了弗洛伦斯提出的“可以跟别的女人鬼混”的建议,却怎么也没想到,在那“著名的十年”终结之际,自己已然精于风流韵事,已然不相信什么严肃的东西。经过时代的变迁,曾经的挣扎、矛盾和痛苦,显得那么无稽,甚至可笑。通过弗洛伦斯的提议,麦克尤恩似乎也隐晦地指出,那个所谓的“纯真”时代,与随后而来的“性解放”的嬉皮时代,也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与其说麦克尤恩在叹息那个时代的终结,不如说他是在拆解那个时代的童话,当然,他也难免会有身处其中的同情和伤感。

(本月值班编辑 小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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