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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涯

孟燕

最近看了两期朗读者,喜欢。濮存昕读《宗月大师》,感恩生命中改变了我们命运的那个人;郑渊洁和他的父亲读他写的《父与子》,童话的纯真与父子的深情缓缓流溢;蒋励在战火中迎接新生命,柳传志用婚礼致辞传承做人的精神,鲜花山谷的男女主人公让二十六年的爱情之花盛放。深感惭愧,我有多久未读书,舍不下手机的日日夜夜怎能滋养干渴的灵魂?
我想说说我的读书“生涯”。
小时候,家贫,而且社会大环境也没有读书的气候,所有带字的东西都能让人喜欢得流连忘返。家里翻箱倒柜找到的没皮儿又缺页的《隋唐演义》,翻来覆去看了几个过儿;年节时候家家户户门口的对联,出出入入总要读了又读;人家家里墙上的年画,登上小板凳一幅幅读下去,挪了人家桌子上的瓶瓶罐罐只为看的更清楚……
最奢侈的阅读是在邻居家。他家父亲是教师,母亲是医生,财力和见识都超出一般家庭,是以他家的书也超出一般家庭。我在他家读的成套的小人书数不胜数,《红楼梦》《三国演义》《三毛流浪记》《阿凡提的故事》……依稀记得那些书花花绿绿的封面,线条流畅的图画,印象最深的是那些有很多人的画儿,远处的人只剩下一笔却让我觉得那个人也是眉眼俱全。最高兴的是他家又有新书,那是一定要先睹为快的,小小的心里也知道我这常客有时候不受欢迎,那又怎样,躲开他家父母在的时间就好,可是那书实在吸引人,半晌午转眼就过,抱在怀里的书才看一半,人家父母回来了,做个鬼脸慌慌张张的跑了,下午是一定会再来的。看的最入迷的是《三百六十五夜故事》,厚厚的两本书,牛皮纸包着,新新的,一点沒折,油墨的香味儿还很浓,捧在手里,闻了又闻,翻开读起,时光流逝而不觉。一个上午,一本书,暖暖的阳光,淡淡的墨香,静静的屋子里,翻书的声音,和姐姐对头读书时会心的笑容,世界上是否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幸福?
这种“借读”的幸福日子填满了我至少五年的小学时光。

最有趣的阅读是在床上。小时候的家里,四面墙壁和顶棚糊满了报纸,铺天盖地的都是字,大大小小,深深浅浅,躺在床上真的就是置身字海了。也不管内容,反反复复地读就是了。记得肯定是有很少的漫画的,也是有新鲜的故事的,即使是新闻和广告也读了,趴在墙上,登上桌子,钻到椅子下面,为了那些字,受了多少甜蜜的委屈。最难忍受的是半拉内容生生给剪去了或者糊住了,那个急呀!最有趣的是两个人读报纸,那就是考眼力了。俩人并排躺在床上,枕着一个枕头,拉着手,一个念,一个找,尽捡边边角角的内容,尽找那些小的看不清的字。现在总在想,那时候的视力可真好!
中学了,家里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了,我的阅读也不限于以上了。“书非借不能读也”,和同学借书,琼瑶的言情看得稀里哗啦流泪;金庸的武打“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一部也不能少;好朋友从家里偷来她父亲的《红与黑》,于连.索黑尔的名字就烙在心里;班里流行的《故事会》《民间故事》等等杂志翻了又翻,许多故事都可以讲给别人当做卖弄的资本……也许是看多了心野了吧,竟然爱上那些书,想让它们成为我自己的私有物,于是,每月那少而又少的零花钱就变成了一本本杂志,《读者》(彼时还叫《读者文摘》)《青年博览》《青年文摘》 ……很长一段时间喜欢买一半叫做《全国中学生优秀作文选》的杂志,因为喜欢一个来自江苏南京叫杨劲松的高中生写的文章,还从该杂志上了解到他后来被保送某名校中文系。
青春的岁月里,读书的日子多么美好,让人心变得如金玉般珍贵且明澈,恰如春日的暖阳照射。
最疯狂的阅读是大学时候。十多年寒窗苦读,如愿以偿上了中文系,真是如鱼得水,看“闲”书成了正大光明的事。学期初,老师开了一大串必读书单,姐妹几个一头扎进图书馆,分工合作,很快一人一大摞抱回宿舍,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昏天黑地,除了上课吃饭就剩下看书了,嫌时间过得快,嫌学校熄灯早,嫌隔壁宿舍人太吵……这一轮下来,大约就是半个月,然后,姐妹几个打扮打扮,清清爽爽逛逛街,爬爬山,吃顿好饭,那样的日子叫惬意。
宿舍里的老小真是老小,不知柴米油盐贵,不买衣衫不买穿,兜里的钱全捐给新华书店,我们也沾了她的光,新书好书看了不老少。记得那年书市繁荣,《白鹿原》《最后一个匈奴》《废都》《热爱命运》齐登场,广播里,电视里,当代文学老师的嘴里都是这四本书,弄得姐妹们心里难受, 可是囊中羞涩,谁一下子买得起四本书。?还是老小大气,买了其中两本,然后大家集资买了另外两本,然后一宿舍的姐妹都变成了阔人。我们有钱,我们有最时髦的书看,我们有向别人炫耀的资本。是啊,在那个学校发放饭票菜金,二三十元钱就能过好日子的时代,花五六十买书,怎能不是富有的行为?一个宿舍集资买书,绝对是中文系的人才能干出来的傻事。当你说你看过了这几本书并且能发表自己的意见时,怎能不骄傲? 源于心中那种爱书情结,毕业时的我最终买全了这四本书。
读书的时光是最美的,也是流逝最快的。走出大学校门的我,又走进中学的校门,成了一名孩子王。生命中,书是从未远离的朋友,而天天讲的那几本教科书也在反反复复的讲解中越读越深。没有了父爱更能体会朱自清《背影》中父亲爬铁道买橘子这样的小事情才能给人最深入骨髓的感动,拉扯大儿子的过程中体会到《我家有女初长成》中传达出的为人父母历尽心酸看的儿女长大成人的喜悦;李乐薇步履轻盈走在山路上的看山看云看树时与自然倾心交流的惬意安心,司马迁写信给任安痛陈面对生死欲死不得选择生痛彻心扉……真的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啊,一次次讲,一次次读,一次次感悟。这个职业给我机会,让我更爱读书,对书的爱也让我更喜欢这个职业。

现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充斥人们的生活,它以更新鲜多变的画面和更丰富多彩的内容迅速打败了纸质读物,我把越来越多的时间荒废在其中,书离我越来越远,但是,每当我想读书时,我还是喜欢捧起一本纸质的书,轻抚扉页,闭上眼睛闻那淡淡墨香,一页页翻过去,看那铅字如精灵般从眼底浩荡而过,浮躁的心随之沉静。在这喧嚣的尘世,能让浮躁的心静下来的东西越来越少,只有书,还给我们保有一个属于纯净心灵的领地。
时光流逝一去不返,短暂的生命还有多少任意挥霍,在智能手机的快速变换中,生命好像越来越仓促,越来越肤浅只有书,沉淀人生,使之变得绵密而厚重。剩下的大约二分之一的生命,我希望晨起后站在阳台,大声朗读自己喜欢的文章,开始一天的美好;在黄昏时分,有书搁在膝上,远看斜阳,数不尽的诗情画意;在午夜,有书在手,读着读着滑落枕畔,有它伴眠,梦也丰盈。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

作者简介
孟燕,高中语文教师。张家口市诗词协会会员。一个总是能寻到生活幸福和快乐的女子。爱读书,沉醉其中;爱写文,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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