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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19世纪的英国散文家和哲学家 - 《西方文学史:文学的故事》

第三十六章 19世纪的英国散文家和哲学家
与其他任何一种简短的定义一样,这一章取这样的题目也是为了方便大家。但是我们不应该让这样一个题目成为一种限制,因为在这一章中我们还会谈及两三位思想家。与其说他们是散文家或者哲学家,还不如说他们是历史学家或者科学家。分类的作用在于确定我们的观念而不是为了束缚我们自己的手脚。
尽管所有的标志都表明查尔斯•蓝姆是英国最有独创性的散文家,但是他自己却反对这种分类。他那丰富奇特的文风部分获益于17世纪的散文家,但是这决不是使他风靡流行起来的拼凑之物,而是非常适合他自己的新事物。他的散文集《伊利亚随笔》、论文、私人书信涉及范围极广,从精致的戏言、无聊的滥调到《梦中儿女》般柔弱的伤感情怀,还有最精辟的评论。为了复兴旧体诗,他比任何人的工作都做得多,同时他也欣赏新体诗人,华兹华斯柯尔律治济慈等新体诗人都是他的朋友。从他对“温和的伊利亚特”的喜爱以及他所喜爱的书籍,就能证明他的文学品位。
利•亨特的魅力以及文学批评的洞察力仅次于蓝姆的散文,在悠长的文学史上,他的随笔算不上一流;但是他平易的文风,自然健康的语言却使得我们即使轻快地一瞥英国散文,也不会将他的作品略过。亨特的散文选集虽然不能使世界为之惊叹,却也使世界的一隅焕然一新。
50年前的文学批评也将骚塞列入诗人之列。但是根据我们的欣赏口味,骚塞的诗已经失去了他的价值。我们也无法明白为什么人们把他与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相提并论,正如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罗杰斯和坎伯尔曾被认为是那么重要;我们也很难理解为什么受人欢迎的爱尔兰民谣作家托马斯•穆尔能赢得仅次于拜伦的声誉一样。骚塞的诗作当然无法使他跻身于不朽诗人的行列,但是他的散文却有着不朽的价值。他的《纳尔逊的一生》,姑且不论其历史价值如何,却仍是一部优秀之作。这部作品以及他所有风格严肃的作品,都是非常细致,带有艾迪生风格的。但是他天生极富幽默感,在鲜为人知的《博士》中,他极尽幽默滑稽之能事,几乎可以和斯泰恩的连珠妙语相媲美。
骚塞严谨好学,富有学者气质,受到同时代人的极大尊重。蓝姆却以怪异奇特而深受世人喜爱。威廉•黑兹利特与他们相比是更加强势的批评家,他目空一切,盛气凌人。他那个时代的争论激发了威廉•黑兹利特,并促进了他热烈奔放的文风的形成。他不仅是深入、系统研究英国文学的学者,而且是英国最早的艺术评论家(他试图成为画家但是没有成功)。今天,在谈论他的批评思想和对此进行批评的读者中间,他的声誉无与伦比。
读者们发现要想获得读书的趣味和快感,要想进入浓厚的文学空间(激动人心但不沉闷),最好的途径是阅读威廉•黑兹利特的《论英国喜剧作家》、《时代的精神》和《桌边文谈》。他的关于《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和《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文学》的演讲稿,经历了漫长的一个世纪的评论和考验,至今仍然闪耀着绚丽的光芒。
像威廉•黑兹利特这样其主题总是围绕文学批评的作家(尽管威廉•黑兹利特也涉及其他主题),只与那些对文学有着浓厚兴趣的读者具有吸引力,因为很多读者根本就不读文学批评。但是人们都喜欢人物故事,尤其是新奇的故事。托马斯•昆西不仅是因其学术论文,更是因为他的自传体著作《一个瘾君子的自白》而闻名于世。他对伦敦浪荡青年的描述,对流浪女孩的友爱之情纯朴、感人。在分析鸦片对人类的危害时,他说得非常准确到位;关于梦的分析不仅富有诗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与现代心理学的解释相近。像蓝姆一样,托马斯•昆西回到了17世纪修辞华丽的散文风格。托马斯•昆西的散文风格像大海一样跌宕起伏,时而碎成泡沫,时而成为彩虹。这些都是昆西思潮澎湃的结果,对于深喑音律之美的读者来说,是美轮美奂的;而对于那些喜欢平铺直叙的读者来说则只会遭到他们的排斥和反感。
后一类读者发现他们自己在托马斯•巴顿•麦考利那里更能找到归属感。麦考利的文风清晰明朗,不会引起人们的误解,而且麦考利的文章非常具有说服力,以至于人们不得不深深折服。他的不朽之作《英国史》比其他任何一种历史著作更能受到英国和美国人的广泛阅读。它的伟大价值,公众立刻就能体会得到,专业评论家也无法否定,那就是清晰流畅的解释和描绘人物与事件的戏剧效果。他的论文,特别是在内容上与社会公众人物而不是与文学本身有关的那些作品,也具有同样的特色。代表他最高成就的不是使他成名的《弥尔顿》,而是诸如《查塔姆》和《赫斯汀》这样的论文。
托马斯•卡莱尔是19世纪中叶小说与诗歌(或许包括它们在内)的英国文坛巨匠。他在《旧衣新裁》中将德国哲学和苏格兰哲学结合在一起,用劳伦斯•斯泰恩的古怪问题写成,令英国人耳目一新。那时的英国人对德国哲学并不感兴趣,仅管柯尔律治曾经花大力气教给他们一些相关知识。卡莱尔的书只被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认可并接受,包括美国的爱默生;然而这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卡莱尔以人类的衣裳为喻,象征人类的幻想,试图通过描述人与自己精神之间的斗争来领会社会的意义。它本来应该让眉头紧锁的斯威夫特喜笑颜开,如果斯威夫特能够理解德国风格的文体的话。但是书的主题不是斯威夫特式的,而是属于卡莱尔生活于其中的那个具有双重疑问的特定的时代。那个时代还远远没有结束,它的特征将以更加强化集中的形式在现代重现。
卡莱尔的成长历程是这样的:最初对人生充满厌恶的否定到漠不关心,直至趋于肯定,最后摆出一副战斗者的挑战姿态。40年来他一直以不同的方式阐述自己的世界观。尽管没有几个人能从卡莱尔的说教中获得教益,但是世界至少认识到卡莱尔作品中有着令人振奋、激动人心的力量。他的第一部成功之作是《法国大革命》,这部作品不是评论性、材料性的历史,而是具有戏剧效果的散文体叙事诗。同样的想象力使他研究中世纪的作品《过去和现在》生趣盎然。卡莱尔崇拜英雄和伟大的人物,他在《论英雄和英雄崇拜》、《克伦威尔》中告诉人们:“谁想要得到拯救,谁就必须俯身于高贵的伟人脚下。”他的风格和思想从不好的方面看,显得怪异、杂乱和虚伪,这种虚伪同他极力抨击的一般意义上的虚伪同样恶劣;从好的一方面看,他好似一个伟大的希伯来先知,透过冷酷的坚定,依然可见他睿智的幽默。
约翰•拉斯金是继承卡莱尔诸多思想的信徒。和他的老师一样,约翰•拉斯金对道德有着严苛的要求,对当时世界政治、经济的虚伪和残酷深恶痛绝。和卡莱尔一样,拉斯金也是苏格兰血统。卡莱尔出身于贫穷的农民之家,终生贫困潦倒。而拉斯金则是富商之子,能够尽兴地游历四方,并接受早期音乐和艺术方面的启蒙训练。他是一个绘图专家,能写善画,是继黑兹利特之后英国最早的艺术评论家。在他的《现代画家》、《建筑的七盏明灯》和《威尼斯的石头》三篇作品中,集中表现了他视觉审美的感受力,这种感受力转化为充满诗意和色彩的散文创作中,但是这种美的事物被沉闷的道德说教扼杀了一半。他认为,美术和建筑是宗教与社会风俗习惯的表达形式,并且艺术必须是纯粹的、投入的和真挚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作为艺术家的工作方式,这是相当正确的,拉斯金的原则成了美学伦理的最终表达。但是这种原则排除了太多的艺术的欢乐,尽管拉斯金本人是如此挚爱着美好的事物。可是人们还是会猜测:折里尼会嘲笑他,米开朗基罗太忙没有时间读它,而在拉斯金喜爱的威尼斯城建造圣马丁教堂和总督府的工匠们,想知道来自北方的这个严肃的家伙究竟在说些什么。
拉斯金对社会问题越来越感兴趣。关于这些社会问题的许多看法他都在《给那最后的人》和《芝麻与百合》中做了很好的表达。他同威廉•莫里斯在英国一起创立了一种艺术社会主义,这种理想主张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每个人都能获得艺术,充斥着丑恶的城市和建筑物将不复存在。除了在艺术形式上不像雪莱以外,他仍是一个像雪莱一样的诗人,是被人生现实击败的梦想家。他将省吃俭用的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大量财产布施于人,他性情温和,从不自私自利,除了纯粹出于理想而传播自己思想的热情之外,他没有一点自我主义。拉斯金早年就学习了艺术写作,40年来,尽管他也曾在众多的题材中迷失自我,但他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两种风格。一种对社会、道德、经济和其他学科思想的清晰简单的阐述风格;一种出于艺术热情的精致考究和雄辩的表达风格。在语言运用上,他既没有卡莱尔的怪异,也没有萨克雷的粗率。文学批评家嘲笑他的艺术观,经济学家不遵守他的社会理论。但是对于他的文体,没有人持有异议,也没有人否认他在散文家中高居第一的事实。
拉斯金希望通过艺术、宗教和文学的形式,使每个人都变得文明起来。和拉斯金不同,与他同时代人的马修•阿诺德(他们几乎同时毕业于牛津大学)没有拉斯金对民主怀有的那种热情,他主张只有少数人才有能力接受文化。他的人生观非常势利,但是他的文学观却是宽广的、宁静的、文雅的、幽默的。在《文化与无政府主义》以及其他论文中,他捍卫希腊的思想,反对被他那个时代狭隘的基督教代表的希伯莱理想。在《文学与教理》中,他从那些神学者和俗人手中拯救了《圣经》。如果说阿诺德那些论战性质的论文已经变得苍白无力,也是因为对于今天的有识之士来说,用熟练机巧的智力战斗来维护思想形式已经司空见惯了。文艺评论的发展无法磨灭他关于《记克勒特的文学》、《论荷马的翻译》和济慈、华兹华斯等文学评论文章的光华。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诗人,即使不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真正的兴趣也在优美的文章上面,而不是在社会问题方面。如果说他过多地谈论了文化,那么他自己也无法预见到由于我们今天频繁的使用文化而使得它变成了一个令人厌烦的词。但是,作为当时英国最有文化修养的文学家,他比其他人都更有权利反复使用文化这个词。
19世纪是经济、宗教和科学问题不断涌现的时代。当时的先进人物卡莱尔、拉斯金、阿诺德和一些小说家也参与到关于这些问题的争论之中,或者回应对这些问题的争论。一些辩论者和解说者,即使不是专门的文学家,也不管他们各自的专业是什么,他们对英国文学是有自信心的,他们也写出了很不错的论文。
约翰•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已经过时了。当今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把许多19世纪的经济学理论投进了垃圾箱。但是穆勒的著作本身却是说明文的典范。从现代解放的观点看,他的《好人的屈从》已经过时,但是他的《论自由》却依然有着永恒的生命力。
19世纪中叶,新教和罗马教会之间爆发了一场论战,这场论战极具历史意义,在英国文学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约翰•亨利•纽曼是罗马天主教的核心人物。这里我们只关注辩论的文学趣味;即使是那些对纽曼的信仰漠然视之,并且持敌对态度的人也不能否认纽曼的文章所具有的极高的文学价值。他那极富吸引力的自传体《生命的自白》,风格简约精巧,富有说服力。尽管他活跃的思想中有一些现实功利的目的,但他本能地是一个艺术家,他同时是一个教员,写过《大学的理念》,其中那些轻松诙谐的段落是所有老师和尝试学习写作的人必备的读物。
另一位思想家查尔斯•达尔文非常注重实践,他把文学作为工具服务于实践。这里我们不去评价《物种的起源》和《人类的由来》究竟有多少科学价值。我们把这些问题交给生物学家去讨论。我们知道达尔文受欢迎的原因是因为他使用了非常切合自己主题的文体,不管他的进化论在将来如何发展,他的文学功利已经使他的作品永恒不朽了;另一方面,达尔文的朋友,进化论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虽然在哲学领域有着很高的地位,但是在文学领域却面临着被遗忘的危险,因为他不懂得写作艺术。如果我们不做精确的界定,而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能够理解这两个重量级的友人和同僚之间的差异;他们有相当的共识,他们之间的差异在于一个懂得如何写作,一个不懂,那么我们就应该对文学的含义略有所知了。
托马斯•赫胥黎是19世纪最具文学家气质的科学家。他是专业生物学家,在他自己的科学领域中是公认的权威人物。他的各种各样的论文和演说在他的文学领域也占有一席之地。他的这些作品已经超出了关于科学自由和正统权威之间的无休止的争论,也不再仅仅是技术探讨,而是对自由探索、追求真理之人权的辩护。《人在自然界的位置》和《演讲与说教》是这类作品的典范,对那些没有经过科学培养的人也相当通俗易懂,对于大众观念也具有重大影响。他文风的唯一不足在于缺乏阿诺德、纽曼和艾迪生的优雅。但是对于赫胥黎本人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不礼貌、不优雅的。他凭借满腔的热忱和对材料的驾驭能力,凭借对科学知识和文学艺术相结合的卓越能力,阐述了自己的主题,赢得了自己的读者。
远离现实生活喧嚣的纯粹的文学论文创作,在路易•斯蒂文森(我们已经谈到过他的小说)和沃尔森•佩特那里达到了顶峰。佩特的文风极为精练,他的作品少而精,几乎他创作的所有作品都值得我们推敲。他的《鉴赏录》是关于那些著名作家蓝姆、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的优美文章的集子。他死后的一代人中间,有一半致力于文学批评的英国青年,与其说是阿诺德的崇拜者,不如说是佩特的忠实信徒。而对于这些年轻人与后来者在这方面的成败,只能留给历史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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