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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洛夫散文“炼字”的审美追求

浅析洛夫散文

“炼字”的审美追求

湖南/哲夫

“诗是最高的文学形式”(亚里斯多德),因此,我们的诗人好,还是散文家也好,写诗写散文最大的特色,就是娴熟的“炼字”功夫。笔者拿洛夫散文的创新求变的审美追求,试图从以下几种表现形式赏析他的几种审美形态。

洛夫是当代台湾诗坛最具语言功力并不断创新求变出彩的散文诗人之一。他精湛的语言和审美追求,在他的散文创作中也有鲜明的表現。

——自然美。

真正的艺术,从来就是真、善、美的辩证统一,而真与“自然”总是如影随形般结合在一起。可以这样讲,“自然美”是一种最基本的也是最可宝贵的美学品格。因此,精美的文学作品的语言,总像行云流水,舒展自如。洛夫散文中的炼字正是这样,他仿佛漫不经心,信手拈来,是那样轻松潇洒,收放自然;而决没有“咬牙切齿,青筋暴露”的费力劲儿,但在表达效果上又总是那么准确、有力。

请看:“每天早晨,我最怕的有两件事,一是照镜,一是翻日历,手一接触到那叠日渐消瘦的日历,就发抖。年轻人喜欢用‘静悄悄地’这一类副词来形容时间的消逝,但40岁以上的人,恐怕得用‘轰隆隆地’来形容时间脚步的急促,才够准确。时间在我们身上、心上狠狠地踩过去,我们实在经不起它的蹂躏。”(《春之札记》)

其中“消瘦”、“静悄悄地”、“轰隆隆地”、“狠狠地”、“蹂躏”几个字(词),用得多么自然而又准确,表现了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又如:“爱荷的人不但爱花的娇美,叶的清香,枝的挺秀,也爱它夏天的喧哗,爱它秋季的寥落,甚至觉得喂它的那些污泥也污得有些道理。”(《一朵午荷》)

三个形容词(娇美、挺秀、寥落)一个名词(清香)一个动词(喧哗),都像从戥子上称出来似的恰如其分:秋荷凋残枯萎,但仍同在可“爱”之列,“留得枯荷听雨声”(李商隐),是呀,在诗人眼中,“寥落”也是一种美,足见洛夫具有健康的广泛的审美情趣,难怪“觉得喂它的那些污泥也污得有些道理”,其中“喧哗”一词更见功力。

一般作家,这里也许会用“灿烂”、“繁茂”之类,这些是作用于视觉的字眼,自无不可;然而,“喧哗”则是作用于人的听觉。由视觉挪移到听觉,这是“通感”的妙用,它能刺激读者丰富的想象力,想象到夏荷百媚千娇、流光溢彩的风神。“喧哗”一词,同“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虽则原料不同,却都是令人陶醉的佳酿。

由此可知,洛夫散文的炼字,自然清新中亦时有崎岖俏丽的闪光。洛夫确属炼字的高手,高手出手就不同凡响。武侠小说中常说:“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武学宗师随便动动手脚,摆个招式,就会有着雷鸣电闪,“运气成风”的气势,欣赏洛夫散文的炼字艺术当作如是观。

诚然,自然美中透出奇崛美,是洛夫炼字的明显的美学特色,这种特色在他的散文作品中随处可见:“窗外飞翔着一片鸟声”,“流淌着一脸的尴尬”。(《蛊惑》)“有一种树,叶子绿得令人惊喜,车从树下经过,仿佛感到青春正在我们的肩上发上洒落。”(《香港之雾》)“飞翔”、“流淌”和“洒落”是一些极为平常的字眼,经过作家审美理想的过滤,加以艺术的组合,却产生了奇崛的审美效果。

清代文论家刘熙载评论白居易的诗说:“香山用常得奇,此境良非易得”。(《艺概》)洛夫亦擅长“用常得奇”,这确实是文学创作的一种高境界。

——具象美。

文学艺术的基本特点,在于它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别林斯基说:“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则用形象和图画说话。”(《1847年俄国文学之一瞥》),这就要求作家诗人“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

有见及此,洛夫在一字一词的推敲中,总是考虑如何“化抽象为具象”,“变无形为有形”,“使静止成流动”。

如:“山旁的杜鹃大多已经凋残,但绿意犹浓,枝叶仍在舒展,在等待着明年初夏另一次的燃烧”(《雨中的慈湖》),”燃烧”是“开花”的具象化,但“开花”只是一个普通的概念,平淡得很。而“燃烧”则能令人想象火红的色彩和烈火迸发的声威,可谓“有声有色”,杜鹃花开的灿烂景象,自是“见于言外”,此种写法新奇,“陌生”,然古已有之,杜甫即高吟过“山青花欲燃”之句。足见洛夫的“创新求变”,在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是植根在祖国丰厚的文学传统之中的。“燃烧”一词,暗含比喻,亚里斯多德认为,比喻,对比和生动是修辞的三大原则,因为比喻一般说来是具象的(“虚喻”除外),能“将景物置诸读者眼前”(《修辞学》)。

请看:“火车从脚下蜿蜒而过,车后拖着一抹黑烟,从白色的晨雾中一路绣了过去,渐远渐淡,一直延伸到海面。”(《香港之雾》)“绣”的本义是:“用彩色丝、绒、棉线在绸、布等上面做成花纹或文字”(《现代汉语词典》)。一个“绣”字把白雾和黑烟交织的香港之晨的奇观暗喻为一幅美丽的图画,赋予它以特有的美感,作者赞美之情洋溢于字里行间。

托尔斯泰说:“在艺术语言中最重要的是动词,因为全部生活都是运动的。”为了使语言表达具象化,洛夫散文的炼字所以往往总是抓住动词不放:“荷花多已凋谢,或者说多已雕塑成一个结结实实的莲蓬。”“雕塑”是一种造型艺术,作家对“莲蓬精美形构的赞叹之情,自然溢于言表,如将“雕塑”易之以“成长”,则上述情味将荡然无存。

“女人为了修饰她的容貌,不惜忍受打针吃药、饿肚减肥,甚至上手术台的痛苦。天生虽非丽质,却硬要美容师一刀一刀地把自己雕刻成西施、杨贵妃;其用心之苦与诗人雕凿意象相同。”(《女人与诗》)。一般女人对美容的执着追求和作家对如此美容藏否爱憎的情感态度以及作家诙谐幽默的生活情趣,皆于一个寻常而又奇崛的“雕”字中隐隐透出。如将“雕”换成“打扮”那就平庸无奇了。古人认为:“如壁龙点睛,鳞甲飞动,一字之功,能使全句皆奇。”(贺贻孙:《诗筏》)可渭深谙炼字之妙。

文学语言的具象美,不是对静止的生活作客观的机械的的描摹,而是要以富于动态美感的语言描写事物的动态,或从动态中描写事物,使之能化静为动、化美为媚。

德国18世纪美学敦莱辛认为,“媚就是动态的美”,“媚比起美产生的效果更强烈”(《拉奥孔》)。由此可见,动态美应是构成具象美的一个重要元素。

洛夫深谙此一美学原理,因此,他惯于从动态中对客观事物作审美观照:“路上有点湿滑,后面的脚印一个一个地跟了上来”(《诠释》)“车沿着大海蜿蜒而行……一排排瘦高的椰子树一直跟在我们两侧跑”(《洛夫随笔.黄金海岸》),两个“跟”字,就是“化静为动”、“化美为媚”,把原本静止的“脚印”和“椰子树”写活了。

这样写,能激活欣赏者固有的生活体验,从而产生一钟审美的惊喜。自然,这是一种心理“错觉”。错觉对于客观事物来说是不真实的。因为文学艺术主要是表现审美主体的“心理”感受,而并不完全是再现审美客体的“物理”性质。黑格尔说:“诗是心灵创造的新世界”(《美学》第二卷)可谓一语中的。

——情境美。

著名修辞学家陈望道认为,“适应特定的题旨情境”是修辞的基本原则(见《修辞学发凡》)。所谓“情境”指的是“语言环境”,它除了指语言内部“上下文”以外,还包含着与语言行为有关的外部各种因素(时间、空间、对象等)构成的实际情境。语言的优劣、工拙不能孤立地判定,而要看这种语言是否与一定的语言情境相谐协。

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字面并不显奇,然而苏轼认为“顺采菊而见山,境与意会,此句最有妙处”(《东坡题跋》)。此一妙处也不外乎“妙”在情境谐协罢了,即具有一种:情境美。

白居易诗《问刘十九》写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洛夫这样写他读此诗的感受:小时候读这首诗,我只能读懂四分之三,最后一句的味道怎么也品不出来。(《诗人与酒》)是个“醺”字,可谓“神来之笔”!它来得那么自然,那么轻松而又灵巧。同样是“境与意会”、“最有妙处”,体现了浓郁的情境美。倘换成“悟”字,自是相形见拙,就因为晚离了特定情境,与这个“醺”字相映成趣的还有下例一个“榨”字:“能饮善饮而又写得一手好诗的,恐怕千古惟有青莲居士一人。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紧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字字都含酒香,如果把他所写的诗拿去压榨,也许可以榨出半壶高粱酒来。”(《诗人与酒》)。这个“榨”字,不独具有情境美、具象美,而且还富于幽默感。就语言艺术来看,是一种“陌生化”的超常组合;就创作方法来看,当是超现实主义的。

“诗使它触及的一切变形”(雪莱)这种对现实变形,扭曲或以幻觉反映的方式,往往具有更为强大的表现力,作为诗人的洛夫惯于以这种“诗心”去感受世界:“妈妈那帧含泪的照片/拧了三十多年/仍是湿的”(《家书》)这一“拧”直拧得诗意淋漓,激情如注,吟诵之间,真令“无情者心动,有情者肠裂!”这就是语言情境美迷人的艺术魅力。

洛夫以“诗魔”自豪,他的一部诗集也起名《魔歌》,因此,著名诗评家李元洛称洛夫为“语言的魔术师”。从上述炼字艺术来看,对此美誉,洛夫应是当之无愧的。

参考书目:
1、篇中引文出自《洛夫散文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2、《文选与写作》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3、《文学概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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