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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格林 -“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的无冕之王

原文标题:《他被马尔克斯视为偶像,提名诺奖21次,人生比小说还精彩!》

作者:麦家
来源:麦家陪你读书

普通人活得循规蹈矩,他却从来放荡不羁。在别人为生计奔波时,他出生入死、去最危险的战地、做情报局的特工、徒步穿越沙漠、写扣人心弦的小说……把生命活出了极致。

他就是“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的无冕之王——格雷厄姆·格林

纵观格林的一生,最惊艳莫过于将他人眼里的“稳定”,“玩”了个随心所欲、放浪形骸!

说起诺贝尔文学奖的常年陪跑者,很多人都会心疼村上春树。然而,比村上更有缘无份的,是格雷厄姆·格林。从1950年起,格林共获诺奖提名21次,足足是村上的3倍!

对于不能获奖的原因,格林本人的看法是:“因为他们不认为我是个严肃作家。”瑞典学院在研究了诺奖绝密档案后得出的推论是:“因为格林的书太畅销了。”

评委认为,诺奖原本的意义就是发现那些被埋没了的优秀作品,既然你的作品已经家喻户晓了,也就没推荐的必要了。

更有意思的是,格林本人得不上诺奖,却是很多诺奖得主的偶像:马尔克斯(1982年诺奖得主)、威廉·福克纳(1949年诺奖得主)、威廉·戈尔丁(1983年诺奖得主)、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奖得主),其中尤以马尔克斯最为狂热。

一次,格林在巴黎参加宴会,突然有只手搭在他肩上,他转头一看,发现是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操着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激动地说道:“我是你的忠实读者,格林先生。”

这话不假,马尔克斯从大学起就沉迷于格林的小说,表示喜欢他所有的书:“格林是我读得最多、最认真的作家之一。”

1982年,马尔克斯拿到诺奖后,非得连获奖感言也拽上格林:“虽然把诺贝尔奖授给了我,但也是间接授给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读过格林,我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

无怪有人戏称:“马尔克斯不愧为格林的迷弟,除了忙着写作,就是对格林花式表白。”

格林和诺奖就像一对被逼婚的情人,诺奖虐格林千百遍,格林对诺奖也不咋来电。

21次的擦肩而过没把格林怎么着,反而让瑞典皇家科学院(文学院)那班人很丢脸,因为这从侧面表现出了他们缺乏鉴赏力。

因此,诺贝尔奖评委拉斯·福塞尔啪啪打脸表示:“未授予格林文学奖,是诺贝尔奖历史上的一个重大错误。”另一位诺贝尔奖评委安德斯·奥斯特林也说:“格林的名字会为我们的获奖名单增光添彩。”

格林用一生波澜,活成了世所罕见的传奇。这份传奇不会随着诺奖的一次次失利而黯淡,反而因个人魅力散发出愈加妖冶的光辉。

格林出生在英国一大富之家,在六个孩子中排行老四。格林的家族有英国知名品牌“格林纳大王”啤酒厂,父亲是伯克姆斯特德学院的校长,弟弟是英国广播公司(BBC)的理事长……

因为父亲是校长,格林一直被同学们欺负,被骂作“卖国贼”。逼得格林几次企图用枪自杀,还要面子地宣称是在玩“俄罗斯轮盘”。

格林喜欢写作,对文字有种天生的敏感,21岁就出版了个人诗歌集《潺潺的四月》。

毕业后,他当过《诺丁汉日报》和《泰晤士报》的编辑,作品多次被拍成电影。厌烦了编辑的工作,格林干脆辞职,成了一位全职作家。

格林超喜欢旅行,一生都在东奔西跑。他酷爱刺激和冒险,哪里最远、最乱、最原始,他就往哪儿钻。

战争期间,他潜入墨西哥、非洲、越南、古巴、中东等“世界上最原始和偏远的地区”,还靠拉琴卖艺赚钱,把欧洲玩了个遍。

他一直在路上,一直在超越,一直在不断地挑战自我。31岁时,他甚至徒步穿越了非洲塞拉利昂与利比里亚两国的森林。

这种在常人看来刺激又危险的活动,格林却仍觉得不过瘾。于是,他干脆在姐姐伊丽莎白的介绍下进入了英国军情六处工作,成为了一名职业特工。

二战期间,格林被派往塞拉利昂,在那里,他和军情六处的金·菲尔比成为了好友。金是一名双重特工,是世界特工史上最著名、最成功的特工之一。

他跟古巴的国家元首菲德尔·卡斯特罗玩儿得也特好,据说,他们的私人会谈可持续长达几个小时。要知道,即使是当时的英国大使,都没跟卡斯特罗说过几句话。

潜伏是一件艰难的事,更何况潜伏地点在鸟不拉屎的非洲。与蚊蝇、蟑螂为伍,同秃鹫、老鼠作伴的日子很难熬,但格林熬了过来。

每天早上7点,他开车到市区采购,用障眼法从警察局长那里拿到情报,再回家破译电文,及时上报。一边传递情报,一边还不忘了写作,格林因此被誉为“作家界的007”。

他所接触的那些超脱现实的传奇人物、所经历的那些不同凡响的故事,为日后的创作积累了大量的素材。

两年后,格林顺利完成了潜伏任务,回到英国重新开始。那本进入20世纪20强特工小说的作品《哈瓦那特派员》,就是他个人经历的最好写照。

贾平凹说:“人最大的任性就是不顾一切坚持自己喜欢的事,只有这样,人才可以说,我这一生不虚此行。”

格林是任性的。喜欢旅行,就到处闯荡,无惧飞流激湍、战火遍野;喜欢写作,就笔耕不辍,哪管环境恶劣、处境艰难。

所以他的一生张扬热烈、放纵恣意,令人羡慕而佩服。

对待事业和爱好,格林任性妄为,对待感情也是一样炽烈如火。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条花边新闻,就是那段长达16年的婚外恋。

1927年,23岁的格林与原配妻子维维安结婚,生了两个孩子。1948年他离开了维维安,虽和其他女人保有关系,却从未违背天主教教义离婚或再婚。

这个“其他女人”之一,就是凯瑟琳,格林笔下《恋情的终结》的原型,一位富有的农场主之妻。

格林是这样描写她的:“她很美丽,而美丽的女人,尤其是美丽同时而又很聪明的女人,会在我的心里激起一种深深的自卑感。”

这份恋情热烈而高调,甚至凯瑟琳的丈夫亨利因病卧床时,两人都敢明目张胆地调情作乐。

格林在《恋情的终结》中写道,“以往她一直是用‘你’来称呼我的,打电话时老是说:‘是你吗?你能吗?你会吗?你做吗?’弄得我每次总有那么几分钟像个傻瓜似的想:世界上只有一个‘你’,那就是我。”

这事很快就被亨利发现了,但亨利因为太爱凯瑟琳,怕失去她,一直装作不知。

但格林仍嫉妒得发狂,他软磨硬泡,甚至拿刀架在脖子上,强迫凯瑟琳和自己结婚。

“在我们相爱的日子里,我老是试图让她实话说得少一点——说我们的恋情永远不会结束,说有一天我们会结婚。”

凯瑟琳病逝后,亨利强忍悲痛,邀请格林来做最后的告别,情敌二人对着凯瑟琳的遗体默默垂泪,百感交集。

如果说格林的前半生是金刚钻,那么遇见凯瑟琳后,他就变成了绕指柔。那个面对炮火、动荡连眼都不眨一下的硬汉,竟一反常态,写出了那部无限温柔的《恋情的终结》,这部20世纪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1982年诺奖得主威廉·福克纳评价说:“《恋情的终结》是我这个时代里,最真实也最感人的长篇小说之一。”格林的传记作家诺曼·谢里也将他们的这段恋情称为“本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恋情。”

这部作品倾注了格林在爱情中所有的情感,与其说是爱,倒不如说是恨。正如他所说:“你对我的好,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非常残忍的东西。”“我的爱同我的恨一样卑鄙。”

面对爱情,格林是炽烈的,他不怕流言蜚语,只图一时快活。这与他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密切相关。

别人眼里的“违背伦常”放在他身上,并不会感觉突兀,倒像他生来就该如此。反而他正经起来,倒显得格格不入了。

麦家说:“人生是个圆,有的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画出的圆圈,他就是不知道,圆上的每一个点都有一条腾飞的切线。”

很多人走不出去的圆圈,格林走出去了。不但走出去了,还走得荡气回肠,惊心动魄。

无趣的人生,只能叫“我来过”;不凡的人生,可以叫“我活过”;有趣的人生,才能叫“我玩过”!

如果有一天格林安定下来,不再落拓不羁、玩世不恭了,那一定不是他老了玩不动了,而是他玩够了,腻烦了。

毕竟他的人生,追求的从来就不是平静安稳、细水长流,而是轰轰烈烈、不枉此生。


精彩点评:

1,诺奖21次擦肩而过的故事本身已经够精彩:“不要留恋哥,哥已成传说”

2,解读:“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的无冕之王格雷厄姆.格林,获悉共获诺奖提名21次,足足是我们熟悉的村上春树的3倍!更有意思的他是马尔克斯、威廉.福克纳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们的狂热追随者。这样的赋才气的作家怎么能让我不感兴趣呢?期待!

3,无趣的人生,只能叫“我来过”;不凡的人生,可以叫“我活过”;有趣的人生,才能叫“我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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