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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杂叙

文/王海青

  很久以前,我对什么是小说,是不大清楚的。人家谓之小说的,我就认为是小说。更不清楚它的“制作”方法,也不相信自己能创作出这类东西。后来,慢慢懂得一点,试着写过一点,但能称之为小说吗?我对自己是不确信的。从读书写作中,我看到自己性格中有动摇、怀疑的成分。随着思考与创作的深入,我心中倒升腾起一些自信。这些自信来自不断的思考与创作实践,也来自汪迷部落平台对我“小说”的不断编发。我可以坚定一点地说,我写的就是“小说”,虽然还有少许的犹豫。这主要源于我的作品篇幅短小,一鳞一爪,好像没那么丰满、饱实。
  我少年时代读过相当多的故事会,也有过短时对微型小说的痴迷。后来就不那么喜欢,甚至生出厌烦,也不愿提“故事会”、“微型小说”的名字。这是何故,我不大清楚。

  近年,我对汪曾祺先生的短篇小说接触较多。我喜欢汪的小说,觉得他的有些小说,有一种人生的况味,特别诱人。我还认为写出人生况味,就是写出了好的小说。我喜欢汪持的一些小说观点,如写生活胜于写故事。世间哪有那么多奇闻异事。寻常的生活,若发现、发掘出它的深意,一样可以成为小说。或许自己小说篇章的短,我也不喜欢小说以文字多少冠出的各种名号: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等。当然我也知道这种划分的必要性、合理性,只是自己有那么一点执拗。
  对自己作品尺寸的短小,我有时也以汪曾祺先生的《说短》、孙犁先生的《关于短篇小说》自慰,认同两位关于小说短的论述。我还感觉以时下人心的浮躁、耐心的缺失,正是短的小说大行其道之时。但我依然对那些潜心长篇巨制的艺术者怀有敬意,耐心可嘉。我们需要小巧的作品,也需要磅礴的作品。需要各种类别的作品,滋润人心。有些需注意的是,短小或许源于生活贫乏,阅历缺少,体验浅淡所致。

  关于情节与细节。大家公认的是情节可虚构,细节要真实。我亦如此认为。我写的小说,有些地方也引起过一些质疑。记得有文友质疑过《坎》中男媒婆的描述,也有文友质疑过《云事》中教师授课的描写。我要告诉朋友们,我们没有经历过,没有经验到的事,不要以为有悖真实。因为一个人的经历、经验太有限了。当然对存疑的,我们可以想办法验证。写小说的多半知道,细节绝不能杜撰,要与现实吻合贴紧。任何的胡诌乱写,只会让读者失去对作品的信任,让作品的质地大打折扣,得不偿失。
  (本来想写封书简,谈一下细节的真实。拉杂写来,就成了这篇小文。名要改一下了,谓之小说杂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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