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文化的偶像彼得·方达,怪才杰克·尼科尔森,加上一个罗杰·柯曼的爱将丹尼斯·霍珀,三个长发飘飘的男人,沉醉在古柯碱的迷幻之中,身穿基特·卡森式的带毛边的黑色夹克,开着无比拉风的哈雷摩托,借着着魔的摇滚乐,如同西部牛仔般彪行在加州到弗罗里达的大路上。
如果《邦妮与克莱德》还需要借用大萧条时代的背景,如果《毕业生》还停留在空洞心灵的一瞬间,那么1969年的《逍遥骑士》则直白地阐明了那个时代年轻人的生活道路,这三个哥们不是在做戏,而是在生活,那五迷三道的状态可不是表演的结果,而是吸食大麻后真实的身体反应。
凯鲁亚克将年轻人带上了路,丹尼斯·霍珀则用影像做了一段在路上的行头和行为指南。
直到他们被不明就里的猎人打死,中产阶级惊叹的嘴才勉强合上,可惜年轻人的心可没那么容易合上,他们的死比毒品本身更具吸引力。
一代嬉皮士文化由此与美国保守文化发生了一次大碰撞。
即使丹尼斯·霍珀之后再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这个离群索居的“狂侠”也注定成为新好莱坞时期最闪亮的明星。
约翰·米留斯(《现代启示录》的编剧)在一部纪录片里曾经说过,当初因为科波拉一段煽动性的演讲,他甚至愿意为他去死。
这个笨重、大气雄心勃勃的意大利后裔总让人想起生不逢时的奥森·威尔斯,但是他比威尔斯幸运,他生逢其时。
罗杰·柯曼这样评价他最得意的“弟子”“他上手得很快,不久就能自编自导了。
他是我见过最全面的电影人。
我说的‘全面’,可不是光会写和导就算,要能剪、能拍,能做电影这行里所有的事。”
上天给你多少天赋,就会给你多少野心,只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意志去完成他,科波拉正是兼备两者的一代天骄!
不过就像其他经典的新好莱坞电影一样,科波拉的起步依然是在机缘巧合、误打误撞之下实现的。
《教父》这个本子一开始根本无人看好,理查德·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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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好莱坞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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