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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素来谈为什么出轨不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 -《婚姻与道德》读后感

思辨说 | 从罗素来谈为什么出轨不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

薄荷少年 知非书店

一.书籍介绍

《婚姻与道德》一书出版于1929年,全书共分21章,罗素从人类与性的关系出发,混合父系社会时期的解读,批驳了在当时存在的关于婚姻与性之间的旧道德观念(其中所提到的很多旧道德观念在现代社会仍然占主流地位)。并就宗教、经济和哲学理论建构了一套完整的集家庭、婚姻、子女教育为一体的社会学体系。

但因为其在书中所涉及到的关于提倡试婚、离婚应该被从简化、宽容婚外性行为和同性恋现象等反宗教内容,在1940年遭到法庭审判,人生一度跌落谷底。

值得庆幸的是,在1950年,罗素凭借此书获得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一部哲学著作获得文学类奖项,引起巨大反响,诺贝尔奖官方给出解释,认为“这部哲学作品对人类道德文化做出了贡献。”

二、书中关于婚外性行为的探讨梳理

自《婚姻与道德》这本书一出,对罗素本人的谴责性话语就一直没有停歇,甚至一度有大批量的人要求撤销对其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发。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的观念逐渐得到更新,对罗素此书批判的声音也越来越少,但仍然存在着一种比较坚定地声音,认为罗素宽容婚外性行为这一观点是对现实道德的一种背叛。

针对此,笔者就书中关于婚外性行为的论述进行提炼和汇总,欲梳理出一条罗素本人观点的清晰脉络。

A.什么条件下婚姻会幸福?

在说这个问题前,罗素先下了一个自认为也很奇怪的定论:

愈文明的人,似乎愈不能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幸福。

所以他认为使得婚姻会幸福的第一个条件是

通常来说,人们彼此区别最少的地方,婚姻最为容易。假如一个男子和别的男子相差无几,一个女子和其他的女子也区别不多的时候,那就没有理由去悔恨未曾和另外一个人结婚。

除此之外,还有第二个条件

倘若夫妻双方都没有希望从婚姻中获得多少快乐,则他们的婚姻很容易成为所谓快乐的婚姻。

但这些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在当今这个社会中,两个条件没有一个是可以做到的。罗素也叹说,“因此,一般婚姻在最初几年以后,很少是幸福的。”

B.婚姻与爱情的关系

罗素几乎认为婚姻和爱情是不存在一定的关系的:

爱情只在自由和出于自愿的时候才能滋长浓密,要是有义务的意思包含在内,爱情就会很容易被毁掉。假如对你说,爱某某人是你的职责所在,那肯定会使你讨厌他或她。所以,凡是联合爱情与法律的约束而成的婚姻,是站不住脚的。

也因此,婚姻之外的爱情也应该被容许存在

毫无疑问,我们心中要是只有婚姻而拒绝别处爱情上的接近,实在是自己减少了包容性、同情心和与人类接触的宝贵机会。

当然,罗素并不是在此鼓吹什么,他同时也提出一个新观点

假如要婚姻不妨碍幸福(爱),我们就必须改变对它的观念。有一个办法常常被提出,而且在美国也有大规模的实行,那就是使离婚容易。

C.离婚的理由

在罗素看来,离婚的理由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抛弃,而为现代人所看来的婚外性行为(通奸)并不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

人们似乎很难活了一辈子而从来不偶尔产生激烈的通奸的冲动……假设一个男子因事要离开他的家庭好几个月。倘若他身强力壮,则在这几个月之中,无论他心中怎样爱他的妻子,要始终节制性欲是很难办到的……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说,只要夫妻间根本的情感没有动摇,则任何一方都应该能容忍那些容易发生的暂时的念头……因此,除了丈夫或妻子存心另爱别人,通奸并不是离婚的理由。

D.出轨与传统道德

正如上一点所谈到的,出轨似乎并不是婚姻幸福的重要阻碍。但为什么传统的道德如此排斥出轨,罗素作如此解释:

传统道德歪曲了通奸的心理,它认为,在实行一夫一制的国家中,若对一个人有了爱情,那就不可能同时再对另一个人有真正的爱情了……美满的生活离不开自我约束,但是与其约束那丰富而广博的爱情,不如约束那狭窄而充满敌意的妒忌之心。传统道德的错误并不在于它要求自我束缚,而在于它没有要求到点上。

伯特兰·罗素(1872—1970)

三、笔者关于此书的一点世俗阐释

罗素在《婚姻与道德》中所谈到的婚外性关系问题始终没有离开一个核心观点,那就是性应该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而婚姻不应该能够成为约束性这一行为的有理枷锁。

但出轨(通奸)这一问题到底存不存在问题,应不应该成为夫妻双方离婚的理由?这一话题的讨论应该离不开两个关系的确定: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和在婚姻中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性的爱。

婚姻与爱情应该是有关系,至少在现代社会是这样普遍认为的。我们也许不能说对方一定是终身挚爱,但一定是我活到目前为止最想跟TA过一辈子的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人才会选择结婚。

罗素的观点与之相较,其实并不相抗,罗素强调的是即使婚姻关系成立,但是也不能够约束我们的对其他人的爱。这就好像曾经红极一时的辩题:如果结婚后我们遇到更喜欢的人,该不该离婚?

但很显然,罗素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持方,罗素的角度认为只要双方夫妻还有爱存在,有爱的维系,就不应该选择离婚。同时,在家庭子女教育中,罗素的观点也是为了子女,父母双方也应该彼此宽容,维系一个家庭的完整对于子女的成长尤为重要。

不可否认,罗素写作时的生活背景和时代风气也是影响这一观点形成的重要原因。二十世纪英国贵族秉持的政治联姻中没有爱情可言,但在家庭和现实的控制下,婚姻关系会取代爱情关系。

熟悉罗素的人都应该清楚地知道,罗素本人就可以说是这本书思想的实践者。

现在很多女权主义者会高举“绝对不能容忍出轨的男人”“不要为了孩子牺牲女人自己”等等旗帜,但很有趣的是,罗素本人也是一个追求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先锋人物。

8月14日明星演员王宝强微博发出声明,因为妻子与经纪人出轨,所以他选择离婚并解除经纪人的职务。一石激起千层浪,但在事件未明朗前,笔者不欲对此作出任何评论。王宝强选择离婚是一种自我的选择,无法容忍妻子出轨也是一种正常表现,精神上带来的打击使得彼此的爱荡然无存、也正是双方无法再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因。

同样地,在文章出轨后,马伊琍选择原谅,选择“且行且珍惜”,也正是另外一种表现。文章和马伊琍也许因为出轨事件会受到冲击,但可以肯定的是,双方无论是出于爱或家庭的考虑,选择继续了维持婚姻。

王宝强和马伊琍之间的反应不应该是单纯简单的男女思维的差别,更多的是对于婚姻、爱、家庭与道德之间的想法差异。

关于《婚姻与道德》这本书的思考不应该停止,未婚的人们将来会以怎样的面貌踏入婚姻,已婚的人们又将要如何理性地看待自己的婚姻?

道德从来不会一成不变,婚姻也如此,只要生命个体存在一天,我们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就不应该停止。

书籍简介
书名:《婚姻与道德》
作者:伯特兰·罗素[英]
译者:文良文化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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