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咖啡 咖啡随笔
“春燕归,巢于林木…..”
读起来,是否感觉很美?其实却是惨绝人寰。
公元451年,时值春日,暖意融融,燕子也从南方飞回。
从前,总在民宅的房檐房梁上筑巢育雏,而今年它们却选择了树桠之上。
为什么呢?因为已无屋可依。
公元451年,宋魏之战。《资治通鉴·宋纪》如此记载:
“魏人凡破南兗、徐、兗、豫、青、冀六州,杀掠不可胜计。丁壮者即加斩截,婴儿贯于槊上,盘舞以为戏。所过郡县,赤地无馀,春燕归,巢于林木…”
东汉末年,瘟疫横行。建安二十二年即公元217年,这一年的瘟疫改变了文学史。
“建安七子”在这一年剧终落幕。
阮瑀、孔融、王粲、徐干、陈琳、应玚、刘桢这七位文坛大咖,除了孔融被曹操杀害于建安十三年,阮瑀病逝于建安十七年外,其余五人,都在建安二十二年去世。
在这一年,司马懿的大哥——曹魏丞相主簿司马朗去世,年46岁。东吴的横江将军鲁肃去世,年仅45岁。
达官显贵尚且如此,至于百姓处境可想而知,或全家病死,或一族俱亡…
而《后汉书·献帝纪》则对此事件宛若唠家常般,轻描淡写一笔而过:
“二十二年…是岁大疫。”
“生子不举”。看到“不举”二字,容易想歪。
而此处之举应该是生存之意,“不举”便是不让其存活。
南宋朱熹的父亲朱松在《戒杀子文》一文中道:“(民)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
坊间百姓最多生育两个孩子。如果再生,不管男孩女孩一律投于水盆溺亡。
这种溺婴行为,民间称“薅子”。而那个不曾看一眼世间的可怜婴儿,则称“不举子”。
溺婴事件,曾在东南广泛存在,以福建为著,而又以宋代最多。
在《宋会要辑稿·刑法二》里记载:“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即其土风。”
为什么宋代溺婴最多?源于人头税。
宋代虽然经济繁荣,但人头税花样百出,多如牛毛,如“添丁银”:“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
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一首》中如此记述:
“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
“折而族之”是一个成语,何意?
推翻毁灭他,并杀光他的家族。
“族”,有宗族、箭、聚合等意。而“族”字一旦由名词用作了动词,便沾染了血腥戾气。
汉武帝爱宠、容貌俊秀的乐坛美男李延年,“兄弟皆坐奸,族”。
因弟弟李季秽乱后宫,被汉武帝诛灭全族。
《明史》记载:“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玉谋反……族诛者万五千人。”
开国名将蓝玉,功勋赫赫,最终因谋逆大罪被剥皮揎草,全族及遭受株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史称“蓝玉案”。
“族”又分三族、五族、七族、九族。
比如秦始皇老妈的情人嫪毐,被嬴政夷三族;
刺杀秦王未得手的荆轲,被嬴政诛七族;
隋朝将领杨玄感,因叛乱被杨广诛九族…
何为九族,最通行的说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史上遭族最狠的,传为明代学者方孝孺,被朱棣诛灭十族。父系四族、母系三族、妻家二族,加上学生一族,一共873人全部被杀。
《明史》中则如此记载:
“丁丑,杀方孝孺,并夷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