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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 || “歌德”还是“缺德”你又凭什么来妄加评论?

说来奇怪,莫言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十年后遭遇批判。不仅仅是司马南,一些吃瓜群众也对莫言大加责难。所有非议总结起来便是,不赞美,不爱国。当然也有挺莫言的人士,支持莫言也有他们的理由。无论支持还是反对,首先应该有一个前提,就是你应该看过莫言的一系列作品。如果没看莫言的主要作品,就没有资格评论他,横加指责或是大加赞赏,都不可避免地捕风捉影,只会以讹传讹,还自以为是。特别是一些人只看了《红高粱》电影或电视剧,就以为知道了莫言创作的全部,那只能用愚蠢至极来解释了。

记得2000年在报社时,年轻一点的说起电影《红高粱》,有个女记者说莫言就是埋汰中国人,吃虱子多恶心,谁能吃虱子啊!我说,我亲眼看过母亲吃过虱子。母亲在灯下举着我的衣服为我抓虱子,抓到一个放进嘴里,咬碎吐出皮儿咽下血。那血是我的血,虽然仅是一点点,却被被母亲当做营养的。年轻人听了都吃惊:还真有这事啊!

追根问底,莫言之“罪”在于他发表了关于歌颂与揭露的言论。他的话,懂的自然会懂,不懂的你解释过多也是浪费口舌。更有一些人以立场论是非,而不是以事实、公理和道义表明态度。

文学能不能歌颂和赞美呢?我的态度是能,歌颂祖国山川之美,赞美人民勇敢勤劳,可以歌颂品格优秀的公务员和党员。歌颂优秀的人物有什么不可以呢,赞美人性之美有什么不对呢。

关于“歌德”与“缺德”,我们不妨先查阅一下“歌德派”的定义吧。百度百科:贬义,我国文艺界乃至文化界对于只会“歌功颂德”之流的人的谑称。

早在上个世纪的1979年有过一场关于“歌德”与“缺德”的争论,很多人想不到的是,当时《人民日报》 曾连续发表文章,对“歌德”进行抨击。《光明日报》断言,“歌德”是贩卖极左思想,是“棍棒交加、帽子乱飞”。《光明日报》的文章说,那些对人民的疾苦视而不见,专会说浮夸的漂亮话,一贯以“歌德”自居的人,你的良心和道德哪里去了?

看看哪些批判现实主义大师,如巴尔扎克、列夫.托尔斯泰、大仲马、雨果,他们批判现实就不爱国吗?假如此论成立,为什么他们所在国一直以他们为荣耀呢?“歌德派”对此作何感想?有何解释?有意思的是,司汤达写出《红与黑》时说,《红与黑》五十年后都会被人所重视。他这么说跟“歌德”与“缺德”无关,只是对当时人们的认知水平有所期待。

歌颂人性的美好,赞美自然的美妙,都是文学应该干的事。同理,揭露人性的丑陋,批判现实的不堪,也是文学应有之义,都是作家免不了要干的事。歌颂人,人自然有自己的身份;赞美自然,自然也自然有它的地域性和国别,作家尽可从人性的角度歌颂、赞美任何人。

文学是人学,什么人都可以写,但你不能在主观上认为“这一个”代表了他身份所代表的全部,如果作品写了日本,说了一些日本的好,就以此为据,扣上媚日、卖国的帽子,那么,大学还教外国文学干嘛呢?

现在回来说莫言,我们不要忘了,他是部队作家,他不能不创作一些反映部队生活的小说,不能不对军人有过赞美,他发表在《解放军文艺》和《十月》杂志上的一些作品,我是亲眼阅读过的。莫言公开发表的第一篇作品短篇小说是1981年发表的《春夜雨霏霏》,写一个结婚不久的少妇在一个春雨霏霏的夜晚想念自己远在海岛上当兵的丈夫。这篇多么正能量,完全属于主旋律。小说发表之后,被著名作家徐怀中看中,莫言因此有机会读大学,也就有了后来的一切。所以,单从歌颂还是揭露这个层面上说,把莫言一棍子打死是不公允的。

“歌德”还是“缺德”,重在有德!当然,这个德,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不仅应该在“歌德”中看到文学价值,还要在“缺德”中看到“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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