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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传》第一章 黑马厩镇的少年时代

毛姆有高度发达的视觉感官,一生都对绘画抱有浓烈的兴趣。在坎特伯雷,他第一次萌生出对美的强烈感知。他的心被照亮了,无需担心生活的方方面面,毛姆开始自觉地回应周遭之美。那是一种奇妙的蛛网般令人目眩陶醉的古老景观,整体氛围明亮新鲜,耳中充满钟声和寒鸦飞过钟楼时的鸣叫……他喜欢宽阔的草坪、爬满紫藤的墙,榆树上栖息的白嘴鸦的哀鸣,但最最喜欢的还是,无论寒暑晴雨,无论何时都能看到的壮丽的大教堂。《人生的枷锁》中菲利普买来一张大教堂的照片,钉在他的书桌上方,它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呢,还是喜悦。”成年后,远在他乡时,俄罗斯、中国或马来西亚宏伟的建筑都会勾起他儿时的记忆,让他怀念起坎特伯雷大教堂。

学校的环境改善了,家里也一样。他的假期都是在牧师寓所度过的,但毛姆长大了,不愿完全顺从叔父的指令。他一点也不怕叔叔,知道自己比他聪明得多,必要时他会自信地坚持己见。他真心喜欢上了索菲婶婶,她和蔼可亲,总是满足毛姆的要求,尤其是叔叔不在的时候。亨利•毛姆经常不在家,由于身体开始变差,需要去欧洲大陆疗养,有时他也会带妻子一起去,她的健康状况也越来越糟。牧师不在时,家里的气氛会轻松很多,毛姆可以尽情享受独立的生活。19世纪80年代,年轻人为自行车疯狂,毛姆说服叔叔给他买了辆崭新的低座自行车,他开心地在乡间骑行,探索如网的小路,暖和的日子里带着毛巾和泳裤骑车去海边。15岁的毛姆,虽然个子不高,但已长成一个漂亮的男孩,浓密的黑发、棕色的眼睛、苍白的肤色。这个翩翩少年总是精心打扮,身穿优雅的白色法兰绒裤,蓝色上衣,戴一顶黑白相间的硬草帽。他急于被人当成大人看,为了长胡子开始在唇边抹凡士林,但他讨厌人家叫他“威利老师”。他也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花心思想更适合自己的名字,首选是罗德里克•雷文斯沃思,他用潇洒的字体在纸上写满签名。卢多维克•蒙哥马利这个名字听着也不赖。在叔叔婶婶的引领下,他慢慢接受了自身所处阶层的习俗,并将其视为自然,他开始认为自己条件优越,变得势利起来,对商界人士一副屈尊俯就的态度,抱怨夏天闯入惠斯泰布尔的伦敦人,觉得他们粗鄙不堪。

家里和学校都重视宗教,毛姆也难免受到影响。叔叔经常引用《圣经》里的话,所有老师都领圣职,他常去坎特伯雷和惠斯泰布尔的教堂,这是他的义务。沉浸在虔诚的气氛当中,毛姆像很多孩子一样经历了一个笃信宗教的阶段,他一遍又一遍阅读《圣经》的旧约和新约,在祷告上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相信真正的信仰能够移山,从未想过上帝不会满足他的请求。然而,这么做换来的却是痛苦和深深的失望,他感觉自己被叔叔和叔叔的上帝背叛了,这标志着毛姆失去信仰的第一步;但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始终保留了对宗教,对所有宗教浓厚的兴趣,他对宗教信仰的情感一直在与智力作斗争,他下意识地寻找一种性灵的归宿,但到头来也没能如愿。离开学校后,他终于放弃了少年时强烈而单纯的信仰,同时体会到解放感和失落感。但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是,没有了来生也就意味着,他再也见不到他的母亲了。

国王学校以与圣公会有紧密的联系为荣,但这里的学生并不比其他一次被关上几个星期很难瞥见异性一眼的群体更加高尚。两百个寄宿生,如果没有通常男孩间的性互动、纯粹且充满肉欲的身体接触,以及情感更充沛的恋爱,是不可想象的,毛姆也不可能做到“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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