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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专栏︱一部奇书道不完

红楼一书,问世迄今,在人文社科领域,逐渐形成一个奇特的文化现象:越是高级知识分子,越容易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热衷追捧,其中不乏身陷其间、不谈红楼则不行者。

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之、鲁迅、俞平伯、余英时、启功、周汝昌、冯其庸、刘梦溪、胡文彬、王蒙、蒋勋……此类红学名人榜,倘若罗列展纸,可能一页尽没。

上述诸人,虽然各有所专,各有所美,但于红楼的兴趣,别无二致!何以至此?说到底,皆因曹公雪芹一身集中国传统文化之大成。衣食医住行,诗词书画印,官商僧道尼,琴剑文武戏,皆形诸笔底文字。

可以说,一部红楼几乎无所不包,凭你后世学人,所从何事、所擅何艺,一读红楼,皆能碰上自家的兴趣点,不难遥相呼应。厨师谈美食,建筑赏园林。便是江湖客,亦可纵侠心。总之,五行八作,三教九流,林林总总,无一落空。此番情景,真是应了刘半农先生那句诗:叫人如何不想她!

单单书名一个“红”字,便够您琢磨一阵子,即便您是位色彩学专家,为之斗酒三千,落发一地,感言无数,保不准仍然意犹未尽。信不信?姑且让我解读一番给您看。

从性别学来读,“红”自然是女儿家的专用颜色。对此曹公开篇便直陈创作此书的目的“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所以他要“使闺阁昭传”,“万不可使其泯灭也”。为此他让贾宝玉衣着一身红,住在“怡红院”,自号“怡红公子”,生来爱吃丫鬟嘴上的红胭脂,就连生日也安排与平儿宝琴邢岫烟三位同一天,对待园中每一位丫鬟都好得出奇!豆皮包子枫露茶,一碗酥酪专待她。这个“她”,有晴雯有袭人。总之,但凡闺阁人物,人人有份,个个怜惜!甚至公然蔑视封建礼教,多次宣扬他的价值观“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就觉得清爽,见了男人就觉得浊臭逼人”;“山川日月之精秀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渣滓浊末而已。”甚至必得“香茶漱口后才能说女儿二字。”可见,对于红楼女子,也就是未嫁少女这一群体,曹雪芹落笔深情,假借一抹热情奔放、充满活力、个性鲜明的红色,大加褒奖。所以这个“红”字,便是一首赞歌!

从文化学来看,“红”有鼎盛难继、随后必衰之象。这一点既应了红色本身蕴藉过于张扬、引人警戒的意味,又暗合了道家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的文化哲学。所以曹公以杯茶盏酒,隐喻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凄凉结局。由此反观红楼女子们的结局,则何堪卒闻。黛玉情哀泪尽,宝钗所托非人,湘云新嫁夫死,凤姐芦席卷尸;李纨守寡了,可卿上吊了,妙玉匪劫了;元春死了,探春离了,迎春没了,惜春走了……金钏晴雯尤三姐,鸳紫香菱加司棋,不是香消玉殒,便是风流云散。正所谓:怀金悼玉十二曲,应在红楼声声悲。身亡尚且不算悲,更可悲者活心死。当小姐,则出嫁终成王夫人;作丫鬟,则配人便是市井妇。她们或市侩或庸俗,非冷酷便绝情,挑拨离间,无事生非,先被礼教所加害,及至后来反害人。夏金桂蓄意害香菱,王善保家谗晴雯。金钏儿,投了井;尤二姐,吞了金。凡此件件,都是那少女变成的妇人所为。所以宝玉发恨声:“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的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的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颗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当得知迎春将嫁,需要陪嫁四个丫鬟时,宝玉痛心疾首“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洁人’”。后听说邢岫烟要出嫁,饶是所嫁者是难得正派的薛蝌时,他还是叹息“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所以这个“红”字,便是一曲悲歌!

从社会学来说,“红”又为封建豪门贵族专用的特权颜色。封建时代是个等级社会,衣食住行无一不参透着贵贱尊卑的等级观念,于颜色运用上亦是如此。七色当中,以黄为最尊,其下依次为红绿青蓝黑灰。是以,杜甫责骂贵族豪奢,才说“朱门酒肉臭”,明清徽州巨贾村居房屋,只能是“粉墙黛瓦”。可见红楼一梦,不是平民梦,而是贵族梦,你看此书终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美梦都一起与灰湮灭。所以这个“红”字,还是一阙挽歌。

看吧,单单一个“红”字,便有如此多的讲究。所以叫我道来,红楼便是:一部奇书说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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