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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的小传记 ——天才的悲剧

毫无疑问,王勃是个天才。但诚如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这块土地是不适合天才成长的。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天才型的人的才能还是主要表现在一向被视作能体现知识阶层水平修养的文学方面。那么,我们先来看看王勃是怎样不负天才之名的。
王勃六岁的时候就“善文辞”,这是典型的早熟;九岁的时候,就能读颜师古所注的《汉书》,这也就罢了,他还能看出颜师古注释《汉书》的一些缺点并且写了《指瑕》这样的著作来指出其中的失误,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我们都知道他是个诗人,属于“初唐四杰”之一,但仅仅活了二十七岁的他,还是个学者。王勃的祖父是著名的大儒文中子王通,王通在隋朝末年,搜集整理了汉、魏、晋以来的著作一百二十篇,想编著为《尚书》的续篇。后来,他的书籍散失了不少,最重要的序文也没有了,还有十篇只有目录,而没有文章。王勃成年以后,继承起祖父的事业,修订补充,最后完成了二十五篇。他还认为,作为一个人,不能不懂医学,就拜长安名医曹元为师,很快就学习掌握了曹元的医学精华。他研究《易经》,还对汉朝以来的天人感应、五德终始之类的学说感兴趣,感兴趣是一方面,他还提出了自己的全新学说,而且这一学说在唐朝时曾经发生过重大影响,曾被各种政治势力利用。有诗文方面的贡献,有学术方面的贡献,有自己的理论创建,这么年青的人,能不是天才呢?

王勃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由于别人的推荐,受到高宗皇帝的召见,并且当面向他询间一些事情,考查他的能力。王勃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也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当时他还不满二十岁,就被授予朝散郎的官职,可以说是少年得志。王勃才华横溢,文思敏捷,朝廷每有庆典大事,他都能写出精美的颂文,献给皇帝,一时间声名鹊起。到此为止,我们可以看到王勃确实是一个天才型的士子:这么小的年龄能得到皇帝的召见和赏识,即使在那个时代,也是极为鲜见的;这么小的年龄,就以写文章而出名,被众人所知,在那个崇尚写作水平的时代也是极为罕见的;这么小的年龄,就能从诸多饱学之士中崭露头角,名噪一时,也是极为少见的。
但天才往往有许多毛病,他们恃才傲物、目中无人就是一个方面。这个毛病在一些宽容大度的人眼里算不得什么,最多说几句“不能少年老成”、“年少轻狂”之类的话,但在一般小肚鸡肠、自负才高或者喜欢老成持重的人眼里,那可是极为不好的毛病。他们要么会睚眦必报,要么会恶语评价,要么会私下议论,要么会排斥打击。另一个方面的毛病却往往是致命的:天才往往都比较自我,比较自私,他们的眼中只有自己而顾及不到别人;他们往往不太遵守一般俗众极为重视的道德意识和群体规则,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总会任凭个人好恶、性情行事而浑然不顾及他人的看法。这既可以说是在这方面是天才的人在那方面相对都比较天真,也可以说是天才也有封闭的一面,他们不懂得去体味险恶的人心,不知道去领会他人的想法。王勃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对于这个初唐才子,在他人生的前一段,可以说是非常顺利、极为通达的,但他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当一个天才处于社会底层时,他会抱怨,会愤懑,会郁结,这样做,最多危害到自己和周围的一小部分人;但这样的天才处于社会上层时,得罪的对象可就不一样了。王勃有了名气以后,被高宗的儿子沛王听到了,他就把王勃请到自己的府中,担任专门的著作工作,修撰《平台秘略》一书。书写成以后,沛王对王勃更加信任宠爱。一般的人到了这种地位,那是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唯恐一招不慎,大难临头。但作为天才就不是这样的,他们会“飞扬跋扈为谁雄”,觉得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觉得不能辜负这样的位置,觉得应该在这样的位置上尽力地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顾及其他。再则,与王子的来往本来是一件危险的事情,稍不谨慎,就会陷入到纷繁复杂的宫庭斗争中去而不能自拔,有时甚至有丧命丧家的可能。这是生活于封建王朝一般人具备的常识,但王勃却天真得可爱,他不但不小心,反而剑走偏锋,自己惹祸上门。当时,皇子们之间经常玩斗鸡游戏,王勃天才的毛病就犯了,控制不住自己,一时技痒,竟替沛王写了一篇声讨英王鸡的檄文,大概是文章写得太像战斗檄文了,英王受不了,和沛王闹起了意见。他们的父亲高宗皇帝听说以后,非常生气,觉得这么下去势必会挑起皇子之间的矛盾。作为皇帝的父亲,当然不会把过错归结到儿子身上,而去找那些从中挑唆的,这下王勃由于自己的轻狂冒失获了罪谴,被轰出了王府。

对于一个可进可退的有宽宏之量的人,这样的挫折算不了什么,最多就是失去了一次绝佳的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以后吸取教训、修身养性、以文取名,在蒸蒸日上的唐代,被提拔任用的可能是极大的。但一个天才型的人是很少会反省自己的,他往往会将过错归结到他不放在眼里的平凡的世人身上,而全然不会检讨自己,王勃后面所做的一件极为恶劣的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后来,他求托贵人走门路,弄了个虢州参军的小官。他身上天才人物的通病——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经常仗着自己的才气欺负当地的上下级——并没有得到改变。在普通人占多数的地方,很少有人能怀有容纳他人如此缺点的心胸,所以王勃的人缘极不好,大家都讨厌他。这时候又发生了一件改变王勃命运的事,差点要了他的命。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了罪,估计这个人与王勃关系不错,对于平常人,那是不敢窝藏罪犯的,可王勃却不顾理法,将他收留了下来,这本来就是一桩罪过了。过了些日子,他又怕事情暴露受到牵连,情急之下,他就下手杀了这个官奴。这就是死罪了。我们来看王勃,他的眼里是有王法的,但这王法却被他当儿戏看待了;他过于天真,天真到认为杀死人就可以免除这一切。你说不懂世道人心也罢,你说狂悖糊涂也罢,但说到底,这是天才的因子在做怪——不管其他,一任自己的好恶。因为此事,他的父亲受到牵连,才被贬谪到交趾;而同样因为此,王勃才会去探望他的父亲,才会路过南昌写下千古名篇《滕王阁序》;还是因为此,他在渡海的时候,掉到了水里,受惊而死了。

活了仅仅二十七岁,就有千古之名,这可以说是王勃这样的天才的喜剧;但这么年少就做了这么多被人鄙弃的事情,而且因为个人原因早死,又可以说是王勃这样的天才的悲剧。所以,我们可以说,在中国这么一个最为重视道德的国度,对于这样的不遵守一般人注重的规范的天才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他们的悲剧——他没有办法超越这样的国民心理和规范人的标准,就像他没办法跳出自己的皮肤一样。当社会道德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一个天才的时候,他的悲剧早就固定了。但我们又似乎不能过于苛刻地要求世俗社会改变标准,毕竟这是维系一个社会安定和谐的最基本的因素,即使是一个天才,也不能危及到其他人的利益。所以,纵观几千年的中国,这个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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