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法治的细节》
作者: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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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既不能试图去发现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不能去发现他所知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了便没有必要去探寻;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那样的话,他甚至不知道他要去探寻什么。
>> 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 法治在我看来,只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法治要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又要限制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本身,防止它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法治只是治理社会的次优选择或者说最不坏的选择。人们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对最优选择的追求。但是人类的经验和历史不断地告诉我们,追求最优选择的初衷,最后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通往地狱的道路总是看起来在走向天堂。
>> 人总要对焦于某种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别习以为常的平庸与肤浅。
>> 并不是所有的怀疑都会导致虚无,很多怀疑是为了更加地确信。
>>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人生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
>> 人的内心确实有幽暗的成分,有时人并非不知道对错,而是明知是错,却依然要选择错误。
>> 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来惩罚。这样也就可以形成法律和道德良性的互动关系。对那些最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惩罚,也能使人们尊重道德规则,自觉地约束自己内心的邪恶。如果只有道德没有法律,长此以往,人们也会无视道德规范。
>> 法治的根本前提是对人性现实主义的把握。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任何人组成的机构都有败坏的倾向。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地证明,人性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
>> 人总是想追求最优选择,但是最后会事与愿违。与其这样,我们不如退而求其次,通过次优选择来避免最坏的结果,人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 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
>> 我们每个人都并不优越于他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我们时常需要聆听苏格拉底的德尔菲神谕,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渺小和幽暗。
>> 人不能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纯粹工具,无论为了保障何种社会利益,无辜个体的生命都不能被剥夺。
>> 社会存在的前提是对生命的尊重,而离开了对生命的尊重,社会也就不复存在。
>> 人们很容易把价值观与偏见等同起来,但两者有云泥之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这种偏见其实就是一种价值观,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
>> 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可能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我们可以为了保全别人的生命来牺牲自己,但这只是个人的一种道德义务,你不能够把它演变为我可以牺牲他人来保全我自己或保全另一些人的生命,因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
>> “道德本来就不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
>> 人只能是目的,人不能是纯粹的手段。
>> 如果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为之而死的信念,我们也不可能拥有一种信念为之而生。
>> 人类对正义的追求必须在规则之下,通过规则筛选出人们可以接受的有限正义。
>> 要想培养民众的规则意识最重要的还是贯彻法治的精神。
>> 法律判断优于道德判断,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中没有道德判断,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 当一个人是否应该接受法律惩罚的时候,不能仅仅根据道德来定性,而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决定。但是,法律又不能与道德严重抵触。换言之,如果一种行为是道德上值得鼓励的,那么法律也要尊重民众的这种道德情感,在处罚时也要进行相应的恩免。
>> 法律思维的一个重要思考方式,就是法律判断优于道德判断。这也提醒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要轻易对他人进行道德论断,因为有许多隐情是我们不知道的,道德判断更多的是一种自省,而非律他,不要严于律他,宽于律己。但是法律规则,则是我们都应该共同遵守的。
>> 法律在本质上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它绝不能高高在上,无视民众的道德情感。
>> 能够对人心产生作用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比如剥夺生命,而是刑罚的延续性,比如无期徒刑、终身监禁,因为最容易触动人感觉的不是强烈但暂时的运动,而是反复且长久的印象。
>> 终身苦役的警戒作用是可以重复利用的,但死刑则是一次性的。同时,终身苦役更令人望而生畏,能够更有效地预防犯罪,人们往往能够承受极端而短暂的痛苦,但却很难忍受长期持续的煎熬。
>> 如果死刑的误判率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么这种误判也是追求正义所可以接受的,毕竟人类社会的正义存在瑕疵不可避免。
>> 法律一定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不管是杀人必死论还是死刑废止论都可能是处于两个逻辑的极端,而正确的观点可能在两者之间。
>> 仁慈只能在正义的基础上,离开了正义的仁慈就如顶着美丽绿植的食人草,它诱惑着善良的人们走向狂热的残忍。
>> 用有残障的可能性来剥夺生命的必然性,结论并非理所当然。
>> 法律不能根据事后的标准来决定事前的行为。
>> 我们之所以做道德的事情,不是因为幸福,而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无愧于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
>>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很多时候过分的逻辑推演会把我们逼向怪圈。
>>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我们无法推导出百分之百绝对合理的结论,很多事后法律的推理只是一种经验上的相对合理。
>> 先治病,再接受惩罚,甚至先治病,病好后再执行死刑,这不是矫情,不是伪善,不是浪费,而是体现刑法对人的尊重。
>> 人肉搜索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变相的游街示众。被搜索者在道德上是否有错,在愤怒的情绪之下,我们有时很容易只看见自己希望看见的事情,而对反对意见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 所有的正义都应该按照正当程序去追求,否则人们追求正义的初心,很有可能结出非正义恶果。
>> 在法律中我们经常谈论的正义有两种,一种是实体正义,一种是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如同一个完美的圆圈,它无法企及,而程序正义就像通过仪器所画出的圆,必定是一个有缺陷的正义。正是因为人类不可能寻找出完美的实体正义,所以,在法律中,程序正义要高于实体正义。
>> 人类是有限的,所以人类所追逐的正义一定也是有限的。
>> 我们不能按照自以为是的方式来寻找正义,只有通过程序性的规则,人类才可以接受一个有缺陷的正义。如果我们为了追求完美的实体正义,而无视程序规则,也许在某个个案中会实现正义,但却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使得每一个无辜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惩罚的对象。
>> 马丁·路德·金说: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
>> 我们只能通过既定的程序去追求有限的正义,离开程序,依靠狂热和激情所追求的正义也许是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 生活远比戏剧更荒诞与沉重,但荒诞不是让我们绝望,而是让我们重新滋生勇气与信心。
>> 虽然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一种在道德上被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 司法活动不是电脑运算,必须考虑民众的道德情感的行为,唯此才能保证司法的公信力。
>> “在任何情况下,立法都要适应一国当时的道德水准。如果社会没有毫不含糊地普遍谴责某事,那么你不可能对它进行惩罚,不然必会‘引起严重的虚伪和公愤’。”
>> 抽象的关爱与具体的帮扶之间的距离也许比从天到地都远。
>> 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 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
>> “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纯粹的手段”,一个尊重别人的人,就不会把他人当作玩物;一个尊重人性的人,同样也能够尊重自己,而不会沉溺于这些败坏低级的趣味之中。
>> 自由不能成为放纵私欲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强者剥削弱者的说辞,否则人与兽就没有区别。人是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在任何时候,避免人的物化,重申对人的尊重,都是法律要极力倡导的价值。
>> 当权力假借道德名义渐次撩开私生活的帷帐,公民的自由迟早有一天会丧失殆尽。
>> 每一个个案都是为了促进普遍的正义,批评的目的不是解构而是建构。
>>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偏见之中,我们有出身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地域的偏见、性别的偏见,而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在各种偏见中寻找一种平衡之道,在各种对立的利益中寻找出一种合乎中道的恰如其分。
>> 我们在理解不同意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开启女性视野,法律不能用男性的标准来要求女性。虽然男女有别,但是合理的区别对待,也是法律正义的一种表达。
>> 我们依然需要聆听康德的伟大教导,我们依然要去思考什么是我们所敬畏的,我们是不是依然能够像康德那样,始终对两件事情保持敬畏,一是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心中神圣的道德法则。
>> 无论如何,在解决两性关系的问题上,尊重,而非剥削和利用,才是处理两性关系的破局之道,这是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 有时我们会发现法律问题太过复杂,但是真正复杂的并不是法律,而是人性。
>> 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 如果我们只是通过阅读营造一个假想的世界,却不愿意走入真实的世界,并关心真实世界中他人真实的苦楚,那么,这种自我欺骗式的阅读,其实毫无意义。
>> 每一部伟大的作品都是对你心灵的追问,都在帮助你反思自我、走出偏见,引发你思考那些自以为是的观念是否真的无懈可击。
>> 当我们越多地理解世界,我们也就越多地理解自己。
>> 如果书籍无法赋予我们对抗黑暗的力量,那么,读书就毫无意义。
>> 当善良成了白痴,仁爱变得无用,狂暴显示为力量,怯懦装扮成理性,美注定要被践踏和毁灭,恶却愈加肆无忌惮、扰乱一切。
>> 我们今生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超越今生。
>> 在书籍中逃避世界、营造世界、理解世界、超越世界。
>> 人类只有站在伟大的观念上,才能感到自己的高贵和价值。伟大的观念创造伟大的人类,我一直觉得,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不在大师,更不在大官,而在于伟大的观念。
>> 通过书籍,我们站在前辈的肩膀上,也许能看得更高。但是请注意,你即便站得再高,你离天依然无限遥远,我们对于智慧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唯有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才能不断地追逐智慧。
>> 我们无知,所以我们读书,我们读书,所以越承认自己的无知。
>> 人们越是致力于争取更大更多的结果平等,人们就越有可能陷入等级、特权和专制主义的泥塘。
>> 人类从历史中唯一得到的教训就是从来不接受教训。
>> 博爱的信奉者很容易因着对理想人类的爱,而仇恨现世的具体之人。
>> 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得身边之人乏味恶心。因为抽象的人类如此可爱,而具体的人如此麻烦。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需付出代价的,凭空想象,收放自如。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而真正的爱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牺牲越大,爱心也就越大。无需付出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就是为了欺骗他人。
>> 让那些了解科技需要和当前科技种种可能性的精英人物来管理社会,而不是民主来管理社会,这是很重要的;由于人类当中大部分人蠢不堪言,由于他们主要受情感的支配,因此启蒙精英的任务是,对自己奉行一套道德,而用另一套道德去反哺他们治下的臣属。
>> 那些对人类怀着无私的爱,却对具体的人缺乏基本的责任感,他们会用自己对全人类的大爱,变成对具体人采取一切暴力行为的理由。
>> 自由是秩序下的自由,而权力也只有在法治下才具有正当性。
>> 传统并非一无是处,进步也不是永远正确,人类经验累积的知识比那种凭空想象的理论,可能更可确保人们在制度设计上少跌跟头。
>> 有人曾经问我持何种学术立场,我很难回答,因为我的立场根本就是没有立场。苏格拉底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一无所知。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自认为万事皆知的人只是最大的愚昧,知识分子的傲慢不过是不学无术的另一种表达。
>> 我们伫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 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年纪,都希望大家有一颗孩童般的心,能够心中向善,保持好奇心、求知欲和对正义的渴慕。
>> 真正的关系都需要投入时间,需要在芸芸众生中找到一种固定的关系。所有的爱都是对具体人的爱,如果你生命中有5000多朵玫瑰花,当你站在高山之巅向它们表白时,你能听到5000多个回声说“我爱你”,但是你一定会感到孤独。“但如果你驯化了我”,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 语言是误解的根源。
>> 苏格拉底说,人心中的欲念是一个筛子,筛子装不满水,无论多少东西都填满不了人心,所以人的欲望一定要限定在一个具体的事情上,这样你才会有真实的满足感,否则你不可能有满足感。
>> 《仲夏夜之梦》提醒我们,我们的爱有时候经常飘忽不定,我们爱的似乎是抽象的对象。你在一个特殊的时间点爱上了他,但是你爱的其实不过是他的某种气质,而这种气质投射在另外一个人身上,你也会轻而易举地爱上他。
>> 幸福和痛苦是不矛盾的,快乐和痛苦并不一定是反义词,没有痛苦作为参照,你就不会知道快乐有多么弥足珍贵,很多时候都是痛并快乐着。
>> 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在具体的个体上,觉察到看不见的美好和责任,所以一定要把我们的责任、我们的幸福放在具体的人身上。
>> 人生很多特殊的时间节点,你只能把它归结于命运。
>> 真正的知识要从书本走向现实。真正的法律并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而是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公平和正义不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 最重要的是做你觉得正确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你听不到内心对你的抱怨,最重要的是多年以后的你能够看得起现在的你。
>> 人要做到不清高、不矫情、不抱怨。
>> 就是在黑夜中看到了微光,你就朝着微光的方向走过去,虽然有的时候你会怀疑是不是走错了。但是所有的怀疑都是为了确信。
>> 你要去寻找什么叫good,然后你才可以去过good的一生,你才可以避免随波逐流,你内心才会拥有一种笃定,你才会拒绝跟别人去攀比,也拒绝被别人所攀比。
>> “对于不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乐观;对于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谨慎”。可控的事情,就是你现在有一些小小的影响,你别滥用,别得意忘形。对于不可控的事情,你抱着乐观的心,接受一个开放性的选项。
>> 人类所有的成就,靠的都是艰辛的努力。
>> 卑微的起点会促使你开始一件事,但是让你坚持下来的,一定是热情和使命。
>> 人生大多有两种路径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一种是找到一个自己热爱的事业,另一种是热爱自己选择了的事业。
>> 这个世界最远的距离就是知道和做到。
>> 本质上,过分的夸奖与过分的批评不都是误解吗?误解本来就是人生常态,不要喜欢好听的误解,而厌恶不好听的误解。
>> 昨天已经成为过去,明天还没有到来,我们唯一能够拥有的就是今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今天称之为礼物,PRESENT。
>> 在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
>> 我到现在都认为,学习就是一种回忆,就是说这些知识,本身已经在你的心目中了。就像苏格拉底所说的,对于你懂的东西,你才会真正地认同;对于你不懂的东西,你不可能真正地认同。而什么叫“懂”的东西呢?这就像康德所说的,人类的原初设置,就是我们出生的时候,就有一些“出厂设置”。当你的一些理论迎合了这些“出厂设置”,老百姓会觉得,你说出了我想说,但表达不出来的话。
>> 人类追求美德就是一种伪善。
>> 为什么人们习惯于标语化的思维?就是因为觉得世界太复杂。当我理解不了那么复杂的世界,我就选择一种简单化的世界。但是复杂一定是存在的。
>> 对于公权,只要是法律没有授权的就是被禁止的;对于私权,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被允许的。
>> 你的行动,在你的言语之前,能够多那么一步,我觉得就可以摆脱这种虚伪的自我控诉吧。
>> 道德是要求自己的,而不是要求他人的。
>> 往往是善良的愿望,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
>> 人要接受事与愿违啊,我们太有限了,我们只能做我们觉得是对的事情,然后接受它的事与愿违。
>> 人其实不需要被教导,人只需要被提醒。我们需要有一种声音不断提醒我们,行走在正道。
>> 人总是害怕失去不配拥有的一切,这也是一种极大的贪婪与背叛。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做一个忠于每天职责的人。
>> 抽象的人永远无法代替具体的人,愿我们能够走出这种习以为常的伪善,在每个岗位中勤勉度日,不负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