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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 【最让人忘不了的爱情 是在最漫不经心的时候出现的】

原文标题:陪你读书 | 杜拉斯《情人》:15岁少女与中国男子的初相遇

作者:麦家
来源:麦家陪你读书

从今天开始,麦家理想谷将陪伴大家一起组队来读书。谷主麦家曾说,读书像交友,一本好书会让我们的心灵少一分孤独。

今天和大家一起品读杜拉斯《情人》当中,女主与“情人”初遇的部分。

如开篇领读中所说,在《情人》这部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我”的两副面孔。一副是年迈老妪,经时光、烟酒备受摧残的面孔,一副是稚嫩、无知,没有这些经历的脸孔,少女的脸孔。整部小说都在这两个形象交替变换之下完成。

小说以“我”的面孔幻想着: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是“我”在年老的时候经常想到的,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感到心醉神迷。

它也是一个女人对爱情的终极幻想:情人爱着她老去的面容。

一个人年老的时候回忆过往,深觉时间来去匆匆,青春如此短暂,衰老却无时不刻步步紧逼,冷酷无情。即使是18~25岁那段时光,岁月也像一把刻刀,可以在两三年之间换掉一张面孔。

我最怀念的情人,相遇在18岁之前。

那时候时光仿佛是停滞的,我有着原来的面貌,记忆中的面貌。

15岁半,越南西贡的湄公河上,那次渡河的整个过程,一直印刻在我脑海深处。

西贡没有四季之分,一年到头都是炎热单调的夏季。少女的我住在西贡的寄宿学校,同时在法国中学上学。受过充分教育的母亲希望我学好数学,将来和父亲一样成为数学教师。只是我喜欢的不是数学,是文学。还有我的两个哥哥学业一团糟,无法让母亲不操心。

我的大哥自私暴力不求上进,母亲却一心偏爱他。小哥哥懦弱善良一生生活在家庭阴影之下。正值叛逆期的我一心想要保护小哥哥却力不从心。

父亲去世之后,母亲买下那块不能耕种的租让地,使得全家陷入贫困危机。尽管如此,作为白人殖民者,我从未挨过饿,家里还有不要工钱的越南仆人。

就在那样的时空和环境之下,我遇见了我的第一个情人。

年轻时代的我出于羞耻心,刻意隐藏了这段往事,从未将它诉诸笔端。

这次相遇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我到了年老的时候,还能清楚地回忆起诸多细节,已成老妪的我对它念念不忘,深深遗憾没有留下照片作为纪念。

初遇的地点,位于交趾支那南部的大平原乌瓦洲平原,那里遍布泥泞,盛产稻米。凶猛而壮美的湄公河,从平原汹涌流过,注入海洋。河面如此宽阔,没有桥梁,连汽车也得和行人一起坐船渡河。

年老的我回忆: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有了酗酒面孔的先兆,15岁少女的时候就有着一副光艳夺目疲惫憔悴的面容,黑眼圈过早地围上眼睛。

少女我从外面旅行回来,乘坐公共汽车回西贡,母亲照旧将我托付给汽车司机,因为路上可能发生许多意外:火警,土匪抢劫,渡船抛锚……

汽车开到渡船上, 我从车上走下来,走到渡船的舷墙前面,看着汹涌的湄公河。我总是害怕,怕钢缆断开,我们都被冲到大海里去。

我身上穿着母亲旧衣服改制的茶褐色真丝连衣裙,腰上系一条男式皮带。脚上穿着中学时代最满意的一双镶金条带的高跟鞋,头上戴着一顶平檐男帽。一身行头标新立异,个性十足,是叛逆少女我对外界的无声宣言。

这一身行头多数来自母亲,我对于母亲有着既爱又恨的复杂感情。

年老的我,写到这里想起更多家事:
我的儿子20岁时在国外拍摄的一张照片,与少女时期的我在渡船上的模样最为相像。
而我的母亲,在悲伤之中的挣扎混乱而苍白,她不顾父亲病重,跑去买根本不需要的房子,然后搬家。父亲去世之后,她的处境艰难,很快变得灰心绝望,这些都可以在家庭照片里她的神态中看出来,后来她又很不智的买了那块不能耕种的租让地,跟这块地纠缠不清。

初遇情人那天,我梳着两条辫子,脸上已经敷粉了,用母亲参加总督府晚会才擦的粉,嘴上还涂了樱桃色的口红,口红可能是闺蜜海伦弄来的。

渡河的船上,一个黄皮肤男人坐在黑色的豪华轿车里,一身浅色西装,风度翩翩。他看着我,目不转睛。

在殖民地,身为白种女人的我已经习惯被人们盯着看,我相信自己是迷人的,可爱的。少女时期的我对女人美不美和欲念表达很早就有自己的判断标准。

黄皮肤的男人从小汽车上走下来,吸着英国纸烟,慢慢向我走来。他是胆怯的,脸上没有笑容,拿出一支烟来请我吸,手直打颤。我谢绝了他的好意,但是也没让他走开。

他说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我没有回答,听他接着说。

他问我从哪儿来。我说自己是沙沥女子小学校长的女儿。他笑了想笑,想到了关于我母亲的传说,提到母亲在柬埔寨买的租让地。

他一再说遇见我不寻常。一大清早,一个像我这样的年轻姑娘,一个白人姑娘,竟然坐在本地人的汽车上。他称赞我的帽子十分适宜又别出心裁,他的意思是如此美丽的姑娘,戴一顶男帽也是可以的。

我问他是谁。他告诉我,他从巴黎回来,在巴黎读书,住在沙沥河岸一幢蓝瓷栏杆的大宅里。我问他是什么人。他说他是中国人,来自中国北方辽宁抚顺。

这个中国男人提出送我到西贡,我同意了。

他属于控制殖民地广大居民不动产的少数中国血统金融集团中的一员。那天,他正巧过湄公河去西贡。

我坐进黑色的小汽车,车门关上,恍惚间,一种悲戚感,一种疲倦无力突然出现,河面上光色也暗了下来,光线稍稍有点发暗。还略略有一种听不到声音的感觉,还有一片雾气正在弥漫开来……

车上的他一直在讲话。说他对巴黎,对非常可爱的巴黎女人,对于结婚,丢炸弹事件,圆顶咖啡馆都厌倦了。他说他宁可喜欢圆厅,还有夜总会,这样的日子他过了整整两年。

我静静地听着,注意到他种种阔绰,种种难以计数的开销。

他说到自己母亲已经去世,他是家中独子,有一个很有钱的父亲。父亲住在沿河宅子里已有十年之久,鸦片烟灯一刻不离,全靠躺着经营那份财产。

老妪“我”插进来说后来情人的父亲不允许儿子和少女我结婚。

其实,当他下车向少女我走来的时候,我已经发现了他的胆怯,完全可以想见他见到他父亲之后的懦弱形象,也可以想见跟他在一起没有未来……

【今日话题】
今天我们读到少女“我”与情人的初次相遇,在那苍凉的文字中,我们隐约能闻到潮湿的味道。那是青春的味道,是初恋的味道,也是无力的味道。在杜拉斯冷漠的文字背后,藏着对那一段从不曾说起的恋情的回忆。你呢?令你最难忘的爱情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如果你喜欢麦家理想谷的“陪你读书”栏目,可以在文章底部给阿谷君留言。读书就是回家。也许你正在上班途中,正在吃早饭……无论你在哪儿,很高兴遇见你。

【昨日精选留言】
@蜕变的蝴蝶(HGH):听精读(情人)这本书,很兴奋,很激动,瞬间回到少女时代。期待明天的到来!
@Meditation:凑巧昨天看了《情人》这部电影,今天刚起床就邂逅这篇文章,心里有一种静默的感动。The lover,the love,the life.情人,爱情,活着,这一切的一切到最后终究成为了存在本身。我深爱你我的相同,但是不过是相爱。你将美丽而沉默,我将从容而孤独。清醒或许是一种困境,因为不能做梦。在相爱中发现孤独,在死亡中发现永恒,有可能就是宿命。悲怆而不失深刻,苍凉而不失风骨,我想,这就是杜拉斯的笔力。在描摹人性,却又不止于此。但也许这就是这段爱情的美丽之处,它是那么美好,可是它太沉重了,它穿透了皮囊直抵灵魂,你看,他们为他们的爱情颤栗,他和她自知,但却没有明示,或许这就是他们爱情的动人之处吧。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不是你爱不爱我,也不是我爱不爱你这类的肤浅表达。对,爱情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无言的爱指向一个没有未来的结局……此时无声胜有声。没个读者都能读出这份爱情的种种,而且每个人看到的还不同,或许你会比我看到的更多,谁说不是呢?
@采采:很多年前我已经被《情人》深深打动,她触及我內心那段埋藏已久的初恋,也许每个读她的人都怀着彼此內心隐秘的疼痛吧!
@毛毛小姐姐:因为《情人》,一口气买了杜拉斯14本书。文风大胆独特,很多地方晦涩难懂。
@自由的风:喜欢这样的读书方式!先看的电影《情人》,后看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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