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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食 ——舌尖上的残忍

虐 食

——舌尖上的残忍

李尚飞

01

吕蒙正是北宋有名的宰相,他气量宽宏,知人善用,禀性正直,颇有时名。但他对饮食却比较挑剔。他地位卑贱时特别贫困,等到富贵了,喜欢吃鸡舌汤,每天早晨都照吃不误。有一天他到花园游逛时,远远地看见墙角有一个高土堆,以为是山,就问随从说:“这是谁造的?”回答说:“这是给相公杀的鸡的毛啊。”吕蒙正惊讶地说:“我能吃多少鸡?竟然毛都汇集成山了。”随从说:“一只鸡也就一个舌头罢了,相公一顿汤用多少舌头?你一共吃了多长时间的汤了?”吕蒙正听了,开始默默地反省,于是不再吃鸡舌汤了。

这种行为显然是奢侈的表现,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杀生无算,实在过分。难能可贵的是作为当事人的吕蒙正能够幡然悔悟,知错便止,可谓善莫大焉。

宋代位至宰相而追求类似享受的不止吕蒙正一个。有名的,像寇准,像蔡京,虽然他们的如此作法也受到世人的诟病,但大家抱的态度大都是不为已甚。觉得既然人家到了这样的高位了,生活方面奢华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甚至原谅的。比如寇准,等到他被贬到雷州后,当地的官员和百姓自发地为他盖房子,相比政绩,那点毛病根本不算什么。这,至少反映了国人特有的宽容心理。

但有一种吃法却无论如何不在宽容之列的。这,就是虐食。作为一个词语“虐食”中的“虐”,大概指的是残忍、残暴、残害的意思。“虐食”简单地说,就是在享用肉食的时候用一种极端残酷的方式对待动物。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爱物惜物、尊重生命的观念的反动,充分地显示出部分人格、心理扭曲的人的丑陋、邪恶的一面。

虐食起源于何时,已经难以考证了。它的外延到底有多大,也难有定论。比如,我小时候曾经看到有人抓来麻雀,直接将其活活地扔在炉火中,等到烤熟了再吃它的肉。这,应该也属于虐食之类。

纵观历史,汉代人性淳厚,魏晋人善清谈,这方面的记载比较少见。而到了唐代,随着国力强盛,经济发达,一些骤得显位的无赖之人由于修养浅薄、品行恶劣、缺乏敬畏,变得张牙舞爪,肆意妄为,将人性之恶发挥到了极处。不但欺男霸女,凌辱百姓,而且将这种行为挪移到了动物身上,许多的“发明创造”简直令人发指。

这中间,最臭名昭著的,当数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据《朝野佥载》记述,二张包括弟弟张昌仪生活极其豪奢,普通的饮食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于是开创性地进行虐食,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无穷的“想象力”施展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张易之是这样吃鹅鸭之类的动物的。用一个特制的大铁笼子,将鹅鸭置入其中,然后在笼子中间生起炭火,前面再放一个里面盛着调好的五味汁的铜制盆子。鹅鸭受到烤炙,燠热难当,就不断地奔跑,口渴难耐,就喝五味汁。最后,它们的毛全落光了,肉都开始冒热气,在极度痛苦中死去后,肉已被调汁渗透,于是张易之开始大快朵颐。

张昌宗也是有样学样,不过他将这种手段用于大型动物驴的身上,不同的是驴因为体积过大,只能圈在小房子里。而他对待马的方式,则更令人瞠目结舌:张昌宗担任洛阳令时,张易之曾经到过他那里,忽然想吃马肠,张昌宗二话不说,就拉来马直接割开马的肚腹把肠子生生地拉出来,趁着“新鲜”做成食物献给兄长。而那马呢?一时半会还死不了,就在那里挣扎喘气许久,才睁着无辜的眼睛毙命。这个家伙的心理极不正常,他不但自己虐食,而且还观赏动物虐食:他会找来铁棍钉到地上,把狗拉来捆绑在铁棍上,然后放开鹰鹞之类的猛禽来吃狗的肉,肉都快光了而狗还没有死,那叫声非常悲楚凄凉,旁人都听不下去,可他还看得兴高采烈。

02

有了这样的前辈的创举,后来有人就一边继承,一边发扬。在我们的印象中,宋代是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官员修养普遍很高,应该不会做出这种天怒人怨的事来。但其实未必。洪迈的《夷坚志》中就记载了一位,而且是有名的一位——韩缜。
韩缜字玉汝,以前读到《石林诗话》,对他还很是佩服。说元丰初年,辽国派使者来讨论边界问题,韩玉汝以枢密院都承旨的身份前去谈判。韩玉汝有一个爱妾刘氏,韩玉汝出行之前,和她一起喝了一晚上酒,并且写了首词留别。第二天,宋神宗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他忽然下了个批示,让步军司派兵把刘氏带出后追赶上韩玉汝然后送给了他。韩玉汝开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才觉察到可能是填的词引起的。刘攽是韩玉汝的亲家,听说这件事,就写了首诗寄给了他:“嫖姚不复顾家为,谁谓东山久不归。《卷耳》幸容携婉娈,《皇华》何啻有光辉。”韩玉汝的词,也因此而流行于都城。
由这件事,不论怎么看,这个人一方面有地位,有能力,不像张氏兄弟那样出身卑贱,属于市井无赖;另一方面有才学,有修养,词作精美,盛传一时。可涉及自己的“舌尖”,却变得无比残忍起来。他最爱吃驴肠,不但自己吃,还在宴请客人的时候请大家一起享用。仍然是为了鲜嫩可口,厨师每逢宴会,就预先准备驴子拴在厨房旁边的柱子上,等到客人入座之后,割开驴腹,将还冒着热气的肠子抽出来马上制作,味道果然“鲜美”无比。一顿饭下来,一头驴子的肠子不够用,往往要准备几头。
韩缜在陕西做官的时候,有一次依样请客。中间一个家在关中的客人起来上厕所,经过厨房,看到几头驴子肚子被豁,就在血泊里宛转悲鸣,景象惨不忍睹。他看得心惊肉跳,寒毛直竖。从此本来爱吃驴肠的他再也不碰这道食物了。
韩缜这个人为官很严肃,也自然接受过“君子远庖厨”的教诲,但这并不影响他私下的放纵,也并不影响他将如此“重大”的血淋淋的事情交给厨师。一只手轻挪笔管填词作赋,一只手间接伸入驴子腹部,与张易之等人相比,也只是五十步与百步的距离。

03

事实证明,生活方面的经验一直是通过一代一代人的探索、积累而进步的。虐食,也是如此。越到后来,这方面的探求越深入,知识越完备,技艺越成熟,一些不幸的动物挨上了就越倒霉,加诸身上的痛苦也就越重——只求一刀、痛快死去然后任人吞咽而不可得了。
清朝时有一个肥差,官员们是挤破头地争取,只因为利益太大,足够吸引人,那就是负责治河。治理黄河始终是关系到国家命脉的大事,马虎不得。朝廷无论经济怎么拮据,在这方面那是支持也得支持,不支持也得支持,而且还得大力支持。管理河道的官员中饱私囊,奢靡享乐,大肆挥霍,在监察不到位、吏治松弛的情况下就是必然的了。据清史笔记记载,铜瓦厢河决堤之前,管理河道的有两个总督,北面的总督驻守在济宁,南面的总督驻守在清江浦。北面情况好一些,花费也少,远远比不上南面。道光中叶,天下无事,财才充足,南面用于修河的费用,每年要花五六百万两银子。但真正用在治河工程上的,却不到十分之一,大部分都被官员私吞消费了。他们的饮食衣服,车马玩物,莫不争奇斗艳,那种奢华程度就是帝王也比不上。
普通的饮食已经满足不了这些人的欲望,那就还是从虐食入手,从中寻求一种几近变态的享受。
这中间,曾经有一个河道总督设宴请客,宴会过程中端上来了一盘猪肉,宾客们一吃,觉得非常鲜美,与平时吃的很不一样,于是赞不绝口。宴会结束之后,有一个客人起来上厕所,意外地看到有几十头被宰杀的猪,乱七八糟地摆在后院中。他感到很惊讶,一打听,才知道刚才吃的那盘猪肉,就是从这几十头猪的后背上割下的一条肉做成的。办法是这样的:先把猪关起来,由几个屠夫各自拿着一个竿子追着猪打,猪因为痛,就一边号叫一边跑动,跑得越快,打得越厉害;一直打到它们跑不动倒在地上死了,然后赶快从背部将一块肉割下来,接着再打其他猪,如此下来,打死五十多头猪,才能做出那么一盘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猪的背部被打后,就自然而然地全力保护背部,所以全身的精华部分都集中在了那里,那块肉做熟后甘美无比,而其他的肉则腥味十足不能再用了,就全部抛弃了。那个客人听了之后,皱起眉头,感到这也太惨烈了。这时,与他交谈的屠夫说:“你这是贫寒之人的眼光,见识怎么这么小呢?我负责做饭才两个月,已经亲手杀了几千头猪了,这算是区区小事,有什么可奇怪的?”

能从猪的背部入手,而且将这种使精华聚集的技术发挥得淋漓尽致,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一再摸索、研究、实验的,为了那点舌尖上的渴欲,可谓煞费苦心、殚精竭虑了。众多人只看到这些官员的穷奢极欲,大概没从更广更深的层面上来看待这一现象。——它已成为一种文化,是文化,就不是一个人、一群人的问题了。
关于吃鹅,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予以了发展,吃得更精致,也更巧妙。张易之之流至少吃的是肉,浪费还不是太多,这些治河的官员呢?只瞅准那两个鹅掌。制作的时候,先把鹅关进铁笼子里,然后在笼子下面放上燃烧的炭火,笼子旁边再放上各种调料——估计滋味远超五味汁。过一会儿鹅被炙烤得热得受不了,就在笼子里不断地奔走,渴得难耐,就喝调料,等到鹅死之后,它全身的精华都集中到了鹅掌中,鹅掌变得有几寸厚。官员只吃鹅掌,其他肉全都抛弃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骆驼皮糙肉厚,那么大型的动物被驯服乖乖地为人类服务,应该被虐食者排除在外了吧?事实不然。仍然是这些饱暖思淫欲的治河官员,就瞅准了驼峰。他们首先选择最为健壮的骆驼,将它捆绑在柱子上,然后将滚烫的开水浇在它的背上,这么一搞,骆驼很快就死了,全身的精华也就集中到了驼峰上,只吃这个,其余的全就废弃了。一桌筵席,往往需要处死三四峰骆驼。
最令人惊诧的,当是吸猴脑。所有的动物中,猴子是最具灵性的,施加在其身上的“酷刑”也最令人憎恶。我以前阅读《齐东野语》,曾经看到有关捕猴的记载,当时便受不了。说是武平这个地方有一种金丝猴,如果是大猴子,那就难以驯养,而小猴子又时刻被猴妈妈抱在怀里,也不容易得到。于是,捕猴者就想了一个办法,先用毒箭射死猴妈妈,然后用鞭子不断地鞭打它的尸体,小猴子看到后,悲鸣着跳下来任人捆缚。而猴妈妈临死前的举动,真让人酸鼻:它自知必死,还记挂着孩子,就把乳汁“遍洒林叶间以饮其子”。如此对待这种动物,已经够残酷了。但还不够,还要生生地吃其脑。还是治河官员,他们怎么做的?首先选一个很漂亮的猴子,给它穿上锦绣衣服,再在方桌中间钻一个圆形的孔洞,把猴子的头夹在孔洞里,继而用木头把它禁锢住,使它不能乱动。接着用刀把头顶的毛剃了,把皮刮了——这中间猴子非常疼痛,叫声特别悲哀。布置好后,专门有人把开水浇在它的头顶,用铁锤把它的颅骨击破,客人们就用银勺探入猴子的头中,舀着猴子的脑髓来吸食,每个客人能够吸食的,不过两三勺罢了。这个场面,简直令人目不忍睹。稍微想象一下便不寒而栗。一边是猴子在极其痛苦地挣扎,哀号,一边是一群人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地正襟危坐,在那里谈笑,品咂。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04

那么,虐食者的下场如何呢?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观念,如此“草菅兽命”,如此失心刻毒,那是要遭报应的。纪晓岚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就是这么认为的。说是有一个名叫许方的屠夫,他宰驴的时候,先在地上挖个坑,在坑上铺块木板,木板四周凿出四个孔,把驴的四条腿固定在孔中,使其动弹不得。有人来买肉,便根据人家的需要,把滚烫的开水浇在驴身上,一直浇到毛也脱了,肉也熟了,再用刀割下来。这样的过程往往要持续一两天,驴的肉都割光了才悲哀地死去。纪晓岚一代文宗,描写得特别真实。说是驴还没死的时候,嘴被箝住发不出丝毫声音,只有“目光怒突,炯炯如两炬”,那景象真是“惨不忍视”。但许方却神色恬淡,一点儿也不介意——他当然不介意,已经失去人性了。他的结局也很不好,后来生了病,全身都溃烂了,体无完肤,就像被他屠杀的驴子一样,在床上翻滚,求死不得,哀叫了四五十天才死去。病痛中,他也知道自己把坏事做绝了,就嘱咐儿子干别的。最后,纪晓岚还郑重地说,这是他亲眼见过的,而那个屠夫最终大概也断子绝孙了。
《阅微草堂笔记》我是在上初中时看过的,对这一则印象至深。至今还记得它带给我的巨大冲击——对于年少的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人居然可以残忍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只想跑到家里不出门了。我当时看到的是什么?是一个村妇不忍心宰杀亲手养大的鸡而请邻居代劳,是我祖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踮着小脚送走她养大的猪,却浑然不知道明艳的阳光下竟然会真实地发生这种极端暴虐的事情。所以对这件事情的结局也是大为满意。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与纪晓岚一样,几乎所有的记述者,都对受到此等待遇的动物抱以深切的同情,对这样的行为无不痛斥厌恶,而中间对世人也满含训诫之意。前面提到的张易之、张昌宗等人,被处死后,百姓们愤怒地将他们的肉割成了碎块,煎烤着吃;张昌仪双腿被打折后,人们挖出他的心肝他才死掉,然后砍下他的首级送到了京城。作者把这称作“走马报”。当时还有个进士李詹,他与一个名叫狄慎思的都喜欢虐食。方法是用灰水来饮驴,把驴的肠胃洗涤后,四周用火围住炙烤,然后用酒调好五味来让驴饮。记录者说,不久,李詹就和厨师一起暴死了,狄慎思也遭到了同样的结果。就连那个给韩缜做驴肠的厨师,虽然被迫而为,但如此残害牲畜他也觉得良心不安,因此,他每次在做这件事情之前,都会准备一些纸钱,等到那些宾客“心满意足”地享用过后,到僻静处将驴子祭奠一番。

“果报”,这是佛教的说法。在笃信这种观念的人看来,虐食以极为凶残的方式对待动物,就是作恶,结果自然是要么“现世报”,要么“来世报”。虐食者种下这样的恶因,就得遭受这样的恶果。这种说法有没有约束力?肯定是有的。但约束力大不大?肯定是不大的。对于虐食者,本就是背弃人性地享受那份“快感”,已经变得特别冷酷,也特别无情,甚至可以说是肆意妄为,无所畏惧,得行乐时且行乐,哪有什么宗教意识?哪怕有人劝导阻止,他们也是置之不理的。这些人,已站在了文明的对立面。
虐食,说到底,不属于法律层面,而属于道德层面。当一个人置道德于不顾的时候,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善良的人们,只能通过类似的“报应”观点来予以谴责和惩戒,这中间,自然还有警告的意思,以此来让当事人心生惕栗,从而保有起码的畏惧。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发达,令人感到担心的是,这种畏惧之心,却越来越变得淡漠了。今天像前面列举的种种虐食倒是很少见了,但对待动物就真正地做到仁慈了吗?恐怕未必。
人是杂食动物,只要你不是素食主义者,吃肉是难免的。但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和满足建立在动物过分的、久长的痛苦之上。倘若失去对生命的敬畏之心,那是会遭到自然的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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